胡根荣:“营改增”扩围利好企业和消费者

2012年07月31日 10:40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虽然短期内加入试点的地方政府可能要面临税收收入减少的困境,但改革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进入该试点区域

  【背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十省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全国“营改增”正式启动。今年1月1日,上海市成为首个试点城市。

  按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方案,“营改增”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试点;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和消费者有多大影响?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表示,在现行中国营业税体系下,营业税没有抵扣机制,产生的成本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这种“价内税成本”将包含在服务价格中,并随着供应链的上升而逐渐增加。最终侵蚀企业的边际利润,增加终端消费者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成本。

  因此,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在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发生的采购一般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成本得以控制,利好企业和消费者。

  此次“营改增”试点意味着上述“价内税成本”将不复存在,消费者购买货物和服务所支付的税额将整体下降。在目前税收负担较重的情况下,改革无疑将受到社会大众的欢迎。

  胡根荣指出,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虽然短期内加入试点的地方政府可能要面临税收收入减少的困境,但此次增值税改革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进入该试点区域。

  他介绍称,国际上大多数有增值税国家的通行做法是对服务出口不征税,所以现行的营业税制度削弱了中国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试点项目下的服务出口可以享受零税率或免税的税收优惠。这将降低出口商的成本,提高他们的国际竞争力。

  胡根荣建议,各企业应审查自己的业务流程、系统、商务合同和财务影响,包括定价策略,以确定试点对企业各方面的影响。此外,企业应尽快制定应对方案来解决上述问题,并且制定与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谈判策略。

  “基于我们的经验,尽早制定计划和行动方案,能有效地协助企业完成从营业税纳税人到增值税纳税人的转变。”■

  (财新记者 邢昀 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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