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开放须稳健

   银行机构机制方面的创新,如所有权形式、法人治理机构以及风险处置机制,应该优先于简单的数量扩张
随着数量的快速增长,中国银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迅速下降。REUTERS

  【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曾刚)2011年以来,银行业一直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在实体经济明显减速,企业利润下滑、处境艰难的背景下,作为服务业的银行一枝独秀,并不符合情理。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实体经济与金融部门之间的这种利润扭曲格局,恐怕意味着某些问题的存在。

  对此,人们有着不同的观点。有一种看法认为,垄断是产生银行高利润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通过大量增设新机构来推动市场竞争,打破银行业垄断,才可以改善金融市场的供求失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其衍生出的政策含义对于中国银行业未来的改革具有方向性的影响,兹事体大,应该多作一些探讨。

市场规模与银行业竞争度

  怎样的银行业市场结构才算是最优状态?理论和实践都没有标准的答案。按经济学教科书的说法,市场结构大致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等几种。在现实中,完全竞争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几乎不存在,多数时候,一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都处于两个极端之间,是程度不一的垄断竞争或寡头垄断格局。

  贝恩(1968年)运用市场集中度指标,对产业的垄断与竞争程度做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一般说来,由于行业特质各异,以及相关政策、监管环境不同,最优市场结构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即使是同一个行业,在不同国家,其市场结构也可能有所差异。

  具体到银行业,由于其风险具有很大的外部性,世界各国建有比较严格的监管制度,涵盖了从银行市场准入到业务经营的各个方面。这使得在任何一个国家,进入银行业都比较困难,市场垄断程度也因此比大多数行业要高。

  当然,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具体环境上的差异,实际的银行市场结构会有很大不同。比如,美国由于受早期单一银行制以及《社区再投资法》和《反垄断法》等因素的影响,大银行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其银行数量相对较多,竞争性也要强于其他国家;而其他一些国家,如加拿大、荷兰以及澳大利亚,则出于稳定银行体系的考虑,有意识地推动银行业的集中。

  考虑到市场规模对银行竞争程度有比较明显的影响(通常来说,市场规模越小,银行集中度会越高),我们选取了大型经济体(除了印度、巴西和韩国,全球前15大经济体均在其中)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2011年底,不同国家之间的银行数量以及市场集中度存在很大差异。

  从数量上看,除了美国、中国、德国以及俄罗斯,其他国家的银行数量均低于1000家,最少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低于100家。在集中度方面,加拿大、荷兰以及澳大利亚最大五家银行的市场份额均在80%以上,属极高寡占市场,法国、中国、美国、英国、日本和俄罗斯均在35%-50%之间,属中(下)寡占市场;德国这一数据低于30%,竞争程度在所有国家中最高。

  此外,从动态发展看,在不同的时期,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动,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也会随之变化。在过去几十年中,集中度提高(垄断性提高)是全球银行业的发展的主要趋势。其原因不难理解。一般说来,银行业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的单位成本会大幅降低,生产效率也由此提高。此外,规模较大的银行还会拥有更强的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明显高于小银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特别是在上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处于加速,主要国家的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都有明显的上升。

  以美国为例,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其银行数量从最多时14000多家逐步下降到2011年底的6000多家,数量减少了一半还多。而且,在持续了30年后,至今仍没有看到这种趋势有停止的迹象。仅在2006年后五年间,美国银行业减少数量就超过了1000家,平均每年在200家以上。在机构数量锐减的同时,美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明显上升,最大10家银行的市场份额,从最低时的15%上升到了目前的50%左右。同样的趋势也发生在欧洲,在最近的几年中,主要欧洲国家的银行数量都有所下降,而且,多数国家的市场集中度有逐步提高的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银行数量的减少和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并不意味着银行业服务能力的减弱。在上述所有国家中(包括银行数量减少最多的美国),尽管法人银行数量有所减少,但是,银行的分支机构总数和银行从业人员数量仍在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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