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发改委介入电商价格战该不该?

2012年09月06日 10:51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电商行业是自由竞争的市场,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受害者向法院起诉

  【背景】8月中旬,京东、国美、苏宁三大电商发起价格战。

  8月14日,京东CEO刘强东率先在微博上称,京东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所有大家电保证比国美苏宁连锁店便宜10%以上,将派员进驻苏宁国美店面,并直接将国美、苏宁圈定为对手。

  此后苏宁、国美纷纷应战,苏宁易购执行副总裁李斌下午4点回应,“苏宁易购所有产品价格必然低于京东,任何网友发现苏宁易购价格高于京东,会即刻调价并赔付。”国美副总裁何阳青晚上10点表态加入价格战,表示“国美不回避任何形式价格战,从8月15日9点开始,国美电器网上商城全线商品价格将比京东商城低5%。”

  此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但此后多家媒体报道证实,电商的所谓价格战是“光打雷不下雨”“忽悠消费者”。

  近期,相关部门派出三个工作组对三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初步调查三大电商在“价格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虚构原价、未履行“零毛利”承诺、标明无货实际有货、重合商品少等。

  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价监局是否应该介入“电商大战”调查?价监局的价格监管职责重心何在?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表示,在这件事上发改委价监局不介入最好。“我觉得很奇怪,国家发改委什么要介入?电商行业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如果电商大战涉嫌欺诈,商家打出的口号和实际有出入,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受害者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反垄断,那也应该是商务部管辖。”

  傅蔚冈指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条款,国家发改委似乎可以介入调查。但价监局作为发改委下属的价格监管部门,主要是监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自然垄断的商品价格、稀缺资源的价格,此外,“政府定价行为由发改委决定”。

  傅蔚冈强调,“即便发改委有权力介入调查,但我认为由国家发改委来做并不合适,应该让地方发改委来做。中央部委一般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

(财新见习记者 陈法善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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