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触怒阿里 管理员遭跨省调查
迪蒙声讨 阿里自辩
周四半日惊魂过后,“淘金地”微信公号连连发文,声讨杭州警方和阿里巴巴。
其中一篇“檄文”由向东顺个人署名,交代此事来龙去脉,声讨“杭州警察充当淘宝打手,跨省违法办案”。
另一篇文章以深圳迪蒙名义发表,落款处盖有公司公章。该文质疑杭州警察训斥向东顺用意何在。
按深圳迪蒙一方所言,杭州警方质问向东顺的重点是为何批评阿里巴巴售假。然而,从阿里巴巴方面的表态来看,此事的焦点是深圳迪蒙涉嫌对阿里系及其高管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损害其商誉。
就深圳迪蒙及其负责人、当事人的单方面忆述,财新记者于周五(2月6日)、周六(2月7日)多次致电阿里巴巴公关负责人寻求回应,对方均未接听,后于周六下午6时许发来一条微博链接,称“这条微博有我们的口径”。
这条微博是阿里巴巴周六(2月7日)凌晨通过官方微博所发。声明称:长期以来,深圳迪蒙多次在微信平台上对淘宝品牌及公司高管个人,进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恶毒攻击、诽谤,并对商业声誉进行贬损。对此,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已进行证据保全,并就其中“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 等格外恶劣的谣言和诽谤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
财新记者梳理“淘金地”微信公号的历史消息发现,其发布文章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始于2013年6月13日。当日“淘金地”第一次发布消息,同年8月16日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再无更新。
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月13日,为第二阶段。“淘金地”重启文章发布,文章内容多与电子商务、跨境电商、P2P有关,谈及阿里系的文章多属转载,内容也无倾向性,单篇文章阅读数几乎都低于100,点赞数几乎全部为0。
第三阶段为2015年1月19日至2月5日。短短半个月内“淘金地”公号连发11篇文章,其中5篇文章注明来源为“迪蒙网贷系统”供稿,亦即深圳迪蒙原创文章,6篇为转载。
这些文章的标题颇具煽动性,内容直斥阿里巴巴、淘宝网、马云及其高管团队,有恶意攻击之嫌。这11篇文章平均每篇的阅读数超过2万,点赞数超过200。
其中,有两篇文章的阅读数高达10万之上,标题分别为“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下称“阿里偷税5万亿”),以及“阿里神话破灭,淘宝灾难开始!”。
刺激阿里巴巴神经的,可能正是这些文章。(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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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社交媒体时代,一家公司在微博、微信公号集纳并发布同行的负面信息,时有发生。但针锋相对、倾向性如此明显的的言论尚不多见。
深圳迪蒙旗下“淘金地”网站号称“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在回应同业关系时,向隽表示,深圳迪蒙主要业务与阿里巴巴的B2B类似,但阿里巴巴重点领域是服装等快消类产品,而深圳迪蒙侧重机械、金属、模具等工业类产品。
“阿里巴巴是一个面向全世界的航空母舰,淘金地只是一艘小舢板,而且淘金地主要以深圳、广东本地巿场为主。”向隽说。
迪蒙有无捏造事实?
时至周日(2月8日)下午1时许,杭州市公安局首次公开回应此事。
杭州警方发表声明称:周二(2月3日),杭州警方接到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发现名为“淘金地”的微信公号发布“阿里偷税5万亿”一文,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严重损害了该司商业信誉。
声明称:杭州警方接到报案后,依法予以受理。经初查,“淘金地”微信公号与深圳迪蒙有关。依照办案程序,周四(2月5日)在深圳警方的协助配合下,杭州警方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调查询问。
杭州警方表示,公安机关目前仍在作进一步调查。
触怒阿里巴巴的“阿里偷税5万亿”一文,发布于2月1日。文章内容提及:“淘宝、天猫、支付宝等阿里体系每年交易总量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10年来累计交易总量超过100万亿。然而这么庞大的交易总量竟然没有向国家上缴一分钱的税收,每年偷税漏税总量超过1万亿以上,10年累计偷税5万亿,超过世界上一百个国家的GDP。”
文章页面配图,亦对马云有所调侃。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涌向财新记者分析,深圳迪蒙是否构成诽谤,关键在于是否故意捏造事实。
王涌表示:如果“淘金地”微信公号所发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严重损害淘宝的商誉,则涉嫌刑法中的损害他人商誉罪。但“阿里偷税5万亿”一文中,涉及事实的问题,主要是售假和逃税两项。如果淘宝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即使文章有夸大,也很难定罪。
王涌认为:目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抽样调查,淘宝商户售假行为的确存在。而逃税方面,网上交易不开发票现象比较普遍,逃税情况可能存在。文章其他涉及阿里巴巴的内容多属评论,并不构成诽谤和损害商誉。
来者何人?
向东顺此次遭遇“跨省调查”其实已有前兆。
媒体人出身的向隽告诉财新记者,此前已有媒体圈的朋友帮阿里巴巴方面带话,建议“淘金地”删除相关批评文章。
2014年12月、2015年1月间,深圳网监局也曾三次上门,向深圳迪蒙方面询问相关事宜,但未有采取措施。
财新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前述两名讯问向东顺的年轻便衣,在深圳经侦留下的姓名和警官号分别是:董之昱,113476;施丽强,111621。
周五(2月6日)晚间,财新记者拨通董之昱留下的手机号码。对方表示,“现在不方便接受采访”,“现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之后他便匆匆挂掉电话。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董之昱在2008年考入浙江警察学院专科,2011年毕业于该学院的公安管理专业,同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加入杭州市公安局。
警方内部人士透露:通过上述信息可以明确,董之昱曾经从事过警务工作。但他是否仍然属于在职警察,还存有疑问。
关于施丽强,网上公开信息显示:他早在2006年考得杭州市公安局的“网络安全”职位。2008年11月时,施丽强的职位是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团支部副书记。
周日(2月8日)下午,财新记者打通杭州公安局总机,核对二人警察身份。值班人员告知:“施丽强”确是杭州警员,任职于网监分局;而关于“董之昱”,对方答复说,“通讯录内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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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迪蒙声讨 阿里自辩 | 迪蒙有无捏造事实? | 来者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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