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状告证监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2016年01月16日 10:47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虽然律师表示诉状中提到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难以成立,但受到大批股民支持

  【财新网】(记者 韩祎)股民徐财源向财新记者确认,1月14日他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EMS邮寄了起诉证监会的行政诉状。诉讼请求分三个方面:请求确认证监会构成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行为;确认证监会行政违法行为和自身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要求判处证监会承担全部诉讼费。但是相关律师向财新记者表示,前两个诉讼请求在法律上难以成立。

  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2015年以来证监会多位高管因涉嫌职务犯罪和违法被查处,包括原证监会副主席、原主席助理、原稽查总队副队长、发行部处长等多位关键职位官员。徐财源认为这些官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包括原告在内的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巨大损害,酿成了罕见的股灾。中兆律师事务所的杨翼飞认为,前述涉案官员的犯罪行为只能代表官员自身,并非证监会所实施的行为,“证监会的行为是一回事,内部人员涉嫌犯罪是另一回事”。

  徐财源对财新记者表示,证监会主席肖钢及其授权的新闻发言人在公开场合的错误言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如2015年6月12日在中央党校的讲座中,肖钢主席提出“改革牛理论成立”和“市场不差钱”,而6、7月的股灾爆发就是因为市场太差钱、流动性枯竭了。诉状将此认定为:“对已经发生的系统性风险故意掩盖、构成严重行政违法”。

  有律师指出这只能算是官员言行不当,并未引起法律关系变动。同时,诉讼状以股指期货和熔断机制等政策为例,指出证监会未经周密部署和调研,随意推出与中国股市不相适应的错误政策,“如熔断机制,匆忙推出,匆忙停止,成为再次股灾的催化剂和导火线”。

  杨翼飞向财新记者解释,并非行政主体的所有行为均可诉,一般而言,对证监会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这一行为必须是一个具体的明确的行政行为;其次,这一行政行为与原告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具有强制力,即直接影响原告的权利义务或利益。

  在行政诉状里,徐财源总共列举了五项违法事实,分别是证监会多位高管涉嫌犯罪、高管言论误导投资者、证监会出尔反尔不讲诚信、随意推出政策、工作方式简单粗暴。

  杨翼飞指出,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行为一般包含两类:不作为和违法作为。“行政诉状里没有指出证监会在哪些应该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怠于履行职责从而构成不作为,列举的‘违法事实’也并未指明违反了哪些具体法定职责从而构成乱作为。”

  虽然证监会高管的确在公开场合发表了一些言论,前述律师认为这些言论或者行为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原告的权利和利益。杨翼飞说,比如证监会对某位公民施以“罚款10万元”的行为才是具体明确的行政行为且具有强制力,会直接影响到该公民的财产权,所以可以作为起诉的对象。

  难以证明的因果关系

  多位律师指出,诉讼请求的第二条是依附于第一条的,如果诉状中没有谈及具体的明确的行政行为,那么这些行为与股民财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无从谈起。

  徐财源在诉状里表示,高层在公共场合的言论、随意推出政策的行为严重误导投资者,未经周密部署推出的政策成为股灾的催化剂和导火线。多位律师表示言论和政策以及股民经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证明,“涉及的环节太多了”。

  杨翼飞认为政策的推出、他人的投资行为、股民自身的决策能力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个人的利益变动。他强调在法律上“因果关系”通常是指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有多个直接因素也难确定谁是主因。

  1月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熔断机制不是市场大跌的主因,但从近两次实际熔断情况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熔断机制又有一定“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加速触碰熔断阈值,起了助跌的作用。权衡利弊,目前负面影响大于正面效应。因此,为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决定暂停熔断机制。

  财新采访的另一位律师以熔断机制举例说明,证监会的政策直接影响的是整个股市,但股市整体表现和个股之间的关系要具体分析,加上个人决策的因素,很难认定证监会的熔断机制直接导致了股民某只股票的收益变动,这一因素起了多大的作用也难测算。

  “以2015年6、7月的股灾为例,证监会整顿配资市场采取的‘一刀切’做法大大地改变了股市的供求关系,许多结构产品不得不强行卖出,这对股市的流动性造成了很大伤害。” 2014年徐财源的收益率达到150%,2015年至今却损失惨重,他认为证监会应起到稳定市场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作用,去年以来多次千股跌停和证监会的不作为、乱作为有很大关系。

  徐财源透露1月15日这天收到了2000多条短信,电话基本处于接听状态,他表示大部分股民联系他是想表示支持。

  徐财源一直被坊间称为“股市维权斗士”,2008年他曾经带头组织钢钒权证维权,成功使国资委为股民多付71亿元有余。有律师指出,对证监会提出诉讼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徐财源解释参考之前案例担心一中院不立案,所以根据被告所在地的区域划分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法院如果受理了案件,会在5日内把起诉状副本交给被告,被告会在收到副本后10日之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相关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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