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2013年6月20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案。两名被告人分别是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和万宁房管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两人被指控犯有强奸罪。
此前的5月8日,海南万宁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带走6名小学生。央视网引述司法材料报道说:当天万宁某小学的6名女生,和另一小学的1名女生相约去海口打工。期间,一名女生叫来熟识的陈在鹏,要求带7人去海口。
陈在鹏驾车将她们带到万宁市新车站。一名女生被奶奶发现行踪后带走。陈在鹏带剩下的6名女生到某酒店开了一个包厢,让她们休息。后来,陈在鹏暂时离开酒店。当晚,冯小松带走两名女生。随后,陈在鹏带剩下的4名女生开房,与其中两名同处一室,并对两名女生进行强奸。冯小松则带两名女生到万宁另一个酒店开房,并对其中一名实施强奸。
事件曝光后,万宁市委宣传部于5月13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案件办理经过。官方称: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于9日上午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技术手段在海口找到其中4名女生。其中一名女生向警方表示,该校一名女生和外校另一名女生仍在万宁市内,随后警方在万宁某酒店内找到正在休息的两名女生。
万宁警方对外称:法医鉴定显示:六名未成年女生在与陈在鹏和冯小松接触期间,并未发生性行为。5月11日当地警方以涉嫌儿童罪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3天后,上述二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5月28日,案件由万宁市检察院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时,罪名确定为强奸。6月8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改变案件管辖,由海南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海南省一中院据此对该案予以提级审理。
6月20日的开庭,按陈在鹏在先、冯小松在后的顺序进行。司法部门认为:二人相互不认识,并从未碰面,因此对案件分案审理。案件审理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