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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曾起诉维权两审败诉

2013年07月21日 11:46 来源于 财新网
东莞官方称,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冀中星10万元
7月20日18时许,首都机场T3航站楼发生爆炸。除手持炸药引爆的男子受伤,无其他人员伤亡。

  【财新网】(记者 胡格)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手持炸药的冀中星,曾经尝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冀中星的博客显示,2005年7月28日,他曾经向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申请过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按当时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自己确认自己违法。

  冀中星提出三点要求,分别是确认新塘治安队暴力殴打致人伤残,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以及承担医疗费等共计33.4万元。

  申请无果后,冀中星的维权转向法院诉讼。据7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冀中星及其律师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治安队所在的村庄支付现金赔偿。

  官司历经东莞市法院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级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冀中星败诉。

  此后冀中星走上漫漫上访路。据7月21日《羊城晚报》报道:20日爆炸发生当日晚,东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

  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是2007年前后,广东各地成立起来的非编制内常设机构。领导小组通常分工处理征地拆迁、国企改制、涉法涉诉、复转军人、非法融资等问题。

  《报告》称:冀中星及其家人信访记录为: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2013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

  《报告》还称:2009年冀中星上访后,中央政法委将他的申诉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考虑到冀中星家庭困难,经东莞市公安局协调,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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