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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副局长何靖被诉受贿700万元

2013年07月25日 13:35 来源于 财新网
起诉书显示,何靖案涉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窝案,而其收受最大一笔贿赂为320万元
资料图:何靖。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今日(7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何靖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及伙同其妻黄艾虹(另案审理)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羊城晚报》等多家广东本地媒体报道了这一消息。

  现年56岁的何靖,广东德庆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广州市(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原)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2005年底开始,何靖升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2012年8月,何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由中共广州市纪委予以立案,并采取“双规”措施进行调查,后移交司法。开庭前,何靖被关押在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此案由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查明的何靖收受贿赂行为共11项,最大一项来自于麦远坚的行贿。起诉书显示,1996年到2008年期间,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还是花都民警的麦远坚在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分局花都分局下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职务升迁及家属工作安排上提供便利条件。何靖收受麦远坚“分红”、“感谢费”等共320万元人民币,港币4万。

  其他多项受贿行为发生于特殊行业,为多个在广州市区经营的娱乐场所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起诉书披露的上述娱乐场所包括广州市白云区京海宾馆今夜卡拉OK俱乐部、广州颐和大酒店豪门夜总会、花都云峰大酒店豪门夜总会、皇家国际饭店、英伦公馆等。

  何靖任职期间,还同时收受多位下属政府官员的贿赂,为他们职务升迁提供帮助,这些行贿官员包括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党委副书记王伟勇、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副局长林雄伟、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均禾派出所副所长周钢及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同和派出所所长等。

  值得注意的是,何靖还与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窝案有关。据检方查悉,早在2004年到2006年,何靖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新车上牌”、“旧车过户”等业务上为黄集洪提供帮助,多次共收受黄贿赂人民币60万。

  黄集洪系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4月,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窝案爆发,其作为主要行贿人被逮捕。2013年1月份黄集洪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犯行贿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判决显示,黄集洪向8名公安人员共行贿1358万元,其中6人属广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系统。据黄集洪法庭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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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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