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论道】(财新专栏作家 李弘)1689年爆发的英法“九年战争”(1689-1697)打到1694年,国库空虚的英国王室已处于弹尽粮绝的困境。为了和法国人打下去,威廉三世征足了税,借烂了债,不得已颁发特许给英格兰银行,目的是解决它的战争“钱荒”。英国史学者认为,英国与其他国家的战争财政孕育了现代“金融革命”。
![]() |
图1:最初的英格兰银行办公地址,金融城中的一座小院小楼。
在英格兰银行成立之前,英国王室就想方设法向伦敦城里的富人和贵族封建主借钱。当时王家有金库造币局,富人会把金银存在那里。王室的劣迹之一是曾拒绝兑付人们存在那里的金币,其实就是挪用客户存款。在英法“九年战争”中,国王的掌玺大臣印制了政府债券直接卖给商人们,承诺支付利息,并容许商人们以这样的财政券用于交税。但这些借款的期限很短,在掌玺大臣几次不履行利息支付承诺后,商人们再也不愿出钱购买财政券了。这样,已失去的自由加税权力的国王山穷水尽。
![]() |
图2:描绘“九年战争”的油画。
伦敦城里的原始金融业务在伊丽莎白女王一世(1558-1603)之后一直在缓慢发展,适应了贸易支付的需求。到了十七世纪末,商人们在酝酿成立一家与荷兰机构类似的银行。政府的困境为他们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他们不愿意把钱分别借给王室,而是要把政府直接借贷的功能银行化。
出面组织与政府谈判的英格兰银行条款人是 William Peterson, 一位苏格兰人。但真正的运作人是伦敦城中一位老道的商界大腕John Houblon 爵士。英格兰银行的提案很快得到国会批准,国王授予了特许权(Royal Charter),允许这家银行突破当时的法律规定,以不受限制的人数成立股份公司,建立一家资本雄厚的融资机构,前提是把钱长期借给政府。拿到特许权之后几天,金融城中1208位股东只用了两周时间就筹集到120万英镑。政府同意年息为8%,并支付银行每年4000镑的管理费。只用了半年时间,这笔钱就被政府全部支取。描写“九年战争”的学者们写到,英国士兵在前线的装备从此让法国人羡慕不已。
| ||
从银行业务的角度看,英格兰银行的成立算不上开天辟地。它所从事的借贷票据业务在荷兰已有先例。据说1657年在瑞典成立的银行开创了为王室融资服务的传统,并且发行过金额确定统一的货币。在这些方面,英格兰银行是一个具有改造与综合能力的杰出模仿者。它的模仿对象,主要是荷兰1609年成立的股份制阿姆斯特丹银行,来自荷兰的新国王威廉三世对这一机制耳熟能详。不过阿姆斯特丹银行不是为王室亦非为战争成立,它的服务对象是新兴的国际商贸,包括荷兰东印度公司,后来也扩展至荷兰联合省的共和政府。它创造了存款账户、记账货币、透支信用等金融工具。
![]() |
图4:阿姆斯特丹银行(Amsterdamsche Wisselbank)的大楼,是现代银行业最早的建筑。
![]() |
英格兰银行成立是公众与政府信用关系上的一大进步。以往的政府向私人部门举债是单独协议,政府有权违规,规则不透明。现在是政府与一个机构做生意,正式签约,在商言商,相互制约。这家银行必须是私人拥有的,才能作为与政府利益不同的一方,保证交易的公平性与安全性。英行的股东唯利是图,但他们同时非常看重大英帝国在全球的崛起,看重以英国自由主义原则在全球推进贸易与殖民,这离不开国家与政府的力量。为了长远更大的利益,商人们乐于与政府结盟。
英格兰银行当时并未想到控制国王和政府的永久债务,但后者在乞求前者解救燃眉之急。做为一个讨价还价的条件,国王给了英格兰银行一个有时限的“特许经营权”:在11年(1706)之后,一旦政府还完初始贷款,经营权就会收回。这里要强调一句,此时的英格兰银行没有稳定金融、货币、经济、外贸的责任,这些概念当时完全不存在。英格兰银行后来发行的银行券不过是替代了直接的财政债券,也不是国家货币。它成为所谓的“中央银行”,还有漫长的一段历史进程。
![]() |
图6:英格兰银行特许权文件签署,John Houblon爵士坐在左边。
![]() |
图7:为了感谢John Houblon对英格兰银行初建的贡献,董事会在1696年做了一只银杯,上面刻着对他的赞誉之词。这只珍贵银杯后来匿迹了200多年,1924重新回到了英格兰银行博物馆。
英格兰银行成立的故事及其留下的绘画,使我们联想起清圣祖康熙皇帝1690年开始的准噶尔征战。这一仗一直打到1697年,康熙三次亲自出征,时间正好与英法“九年战争”重合。乾隆皇帝曾说“兵不可一日不备”,他开疆扩土,东征西讨,在十八世纪几乎和英国一样,大小战役,连绵不断。那么,大清是如何解决战争财政问题的?
![]() |
图8:康熙亲征准噶尔的版画,可见动员的兵力很大。乾隆更有甚之,他说“兵不可一日不备”。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对比。著名史学家黄仁宇专门考证过明清的税收与财政问题。据历史学者梁柏力的综合,清初战事频仍时期,除了税收,朝廷还依靠捐纳制度,即卖官鬻爵,鼓励商人通过捐纳取得功名。清政府和商人们有很多合作,如由“皇商”帮助运送战争物资,支持在准噶尔征战的清兵。据信,到十九世纪后半期,这些隐性的财政收入所占比重日增,通过捐纳途径当上地方官的人已占到官员的一半。晋封为“皇商”的“专卖”为皇家采办货物,将军需物资送达战事前线,不但获得厚利,而且有了功名。这种战争财政的体制一直到同治朝还在实施,运作有效。只是到了“洋务运动”,清政府才认识到为强兵而购买洋人的枪炮,必须拿真金白银,投资兵工厂要货币资本。
![]() |
图9:十八世纪乾隆在位六十年,多次征战,和大英帝国的对外战争的频繁可有一比。
大清朝廷后期向外国银行借了不少钱,这是后话。但直到倒台,它也没向国内市场借钱(只在1906年有一次失败的尝试),这未必不是中国近代金融没有发达的原因之一。清末民初中国有一位改革家大声疾呼政府应当大力发行内债而非仅靠外债(目的非为战争),并通过政府发债来发展现代银行业与证券市场,他就是梁启超。1908年他说“东西各国,公债之用,真如布帛秫米”。而在中国,“除外债外,政府与国民,无一毫债权债务之关系”。仿英国200年前的做法,政府向国民举债,在梁启超眼中,“实我国人民目前相需最殷之问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