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样一来用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来认定企业的性质,将来就会逐渐淡化。”参与三中全会《决定》文件起草的郑新立这样解析。
11月22日,郑新立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每月谈”上解读了三中全会《决定》。郑新立现任该中心常务副理事长,此前他曾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他说,“因为多数企业将来都是混合所有,这个企业又有国有股,又有个人股,又有社会股,甚至还有外资股,那么这个企业到底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就说不清楚了。”
郑新立说,过去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采用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一次三中全会提出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进一步发展。
他认为,公有制要通过产权的多样化,吸收民营经济的进入,在股份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还要允许员工持股,包括管理层持股。非公有制经济也要鼓励它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也要鼓励员工持股,这样将使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发生大的变化。
在郑新立看来,允许员工持股,可以使企业逐步成为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联合体,这种形式对企业来说非常有凝聚力,“将来国有企业搞成混合所有制以后,管理层也可以持股”。
他表示,通过员工持股,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企业能够打造出全球有竞争力企业的一个重要的体制保障,对未来中国经济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同时,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这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科学治理结构,“中国的企业制度跟发达国家的企业制度接轨了,可以更好地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国企改革,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从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为主成为一个突破。郑新立称,将来中国将成立若干个资本管理公司或者资本投资公司,如果哪个企业发展得好,哪个行业需要国资帮助发展,资本投资公司就多注入资金;如果哪个行业供过于求了,这个企业也不怎么样,就从这里抽出资金。
“这样通过资本的运作,来把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所以这种改革是对国有资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的扩大,而不是削弱。”他这样认为。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