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复旦投毒案嫌犯向死者家人道歉

2013年11月28日 07:48 来源于 财新网
公诉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林森浩。检方称:起码有30毫升以上的化学毒物注入到了饮水机中,这种毒物3克左右就会致人死亡,注入的量是致死量的10倍以上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飞)11月27日,复旦大学投毒杀人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林森浩称只想整人不想夺命,并否认因琐事杀人。法庭将择期宣判。

  被害人黄洋生于1985年,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2005年以690分的高分考入复旦大学,为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耳鼻喉科2010级硕士研究生。

  被告人林森浩比黄洋小一岁,广东省汕头市人,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医学院,2010年保送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起诉书显示,2013年4月1日上午,黄洋喝了一小口饮水机的水,当时就感觉不对,之后把饮水桶拿到盥洗室清洗。2日,黄洋因身体不适入院。4日,黄洋病情恶化,血小板开始减少,被送入外科重症监护室。8日,黄洋开始神志不清、陷入昏迷。在此期间,治疗团队不断尝试确定引发黄洋肝功能重度损伤的毒素来源。

  直至9日,黄洋的师兄收到一个短信,来自与黄洋与林森浩同住的另一位上海籍葛姓室友。短信中提醒其注意一种化学药物——N-二甲基亚硝胺。葛的证词显示,他联想到林森浩之前曾用N-二甲基亚硝胺做过大鼠实验,与黄洋的病症有诸多相似。警方最终确定引发黄洋中毒的正是N-二甲基亚硝胺。

  2013年4月16日下午,经抢救无效,黄洋因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于当天下午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林森浩。

  关于作案动机,林森浩在庭审时表示:“当时愚人节要到了,黄洋说他要整人,还拍着我同学肩膀说要不整你吧。我当时想,那我就整你一下。”

  当被问及对黄洋的看法和与其关系时,林森浩说:“他觉得我没有生活情调,我觉得他自以为是。我们人生观、价值观不是很相近,但他很聪明,勤奋好学。我只是想让他难受一下而已,以为只是一个病理过程,没想到会死亡”。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围绕是否有杀人故意展开意见。他认为:林森浩只是临时起意,带有戏谑的动机,并没有到“希望或追求黄洋死”的程度,“心地没那么坏”。

  关于投毒过程,林森浩庭审时供述,3月31日下午2点左右,他以去实验室去取手套为名从他人处拿到钥匙。之后,他趁没有人,拿了装有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以及一个注射器,带回了宿舍。大概是在下午17点50分,他将这种化学品注入了饮水机。

  对试剂的用量,公诉方给出的数据是,起码有30毫升以上的二甲基亚硝胺被注入到了饮水机中,而二甲基亚硝胺3克左右就会致人死亡,注入的量是致死量的10倍以上。

  林森浩在法庭上向黄洋的家人道歉,表示愿意接受法院任何处罚。

  他说自己不够重视为人处世,讲话做事不计后果。

责任编辑:胡格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