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天)中国将禁止国内奶粉企业贴“洋招牌”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今后,凡是在国外注册商标后在国内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将被禁止。同时,那些自称是境外企业但实际上在国内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也将被禁止。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下称《公告》)如此规定。
近年来,国产奶粉频频曝出丑闻,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受到广泛关注。许多消费者转而选择外国品牌的乳制品,这给许多企业的“贴牌”生产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这种背景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公报》,意在整治奶粉“贴牌”生产。
所谓“贴牌”奶粉,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使用国外奶源在国外加工,即进口奶粉;第二类是使用国外奶源,但在国内加工,这种是进口奶源;第三类则是在国外注册洋品牌,使用国内奶源在国内加工而成。
此次《公告》特别针对第二类和第三类情况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公告》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直接装罐、装袋、装盒,或者改变进口奶粉包装,生产婴幼儿奶粉。
此外,《公告》还规定,奶粉企业不得接受其他单位、个人委托,为其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而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通过合同或约定,委托企业为其加工、制作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时,乳粉企业也不得为其他品牌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冒用他人品牌和包装生产。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对违反《公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的11月27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公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不安全奶粉召回制度,记录对不安全奶粉的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规定,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禁止添加任何物质;以生牛乳为原料的企业,应当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基地,而且其生鲜乳必须全部来自企业全资或控股建设的养殖场,质量还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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