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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补助城乡悬殊 卫计委释疑

2013年12月28日 16:56 来源于 财新网
12月27日,卫计委家庭发展司长王海东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城市生活费用高于农村;同时,各地在执行中会不同程度地提高扶助标准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12月27日,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王海东表示,失独家庭补助新标准城乡悬殊,主要是考虑到城市生活费用高于农村;同时,各地在落实政策时会不同程度地提高失独老人的扶助标准。

  王海东是在卫计委网站的在线访谈中作出如上表述的。

  此前一天,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发出文件,提高失独家庭等困难群体等扶助金标准。从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扶助金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这是中国五年内第二次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及伤残家庭的补助标准。2012年,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

  对于为何城乡补助标准相差较大,王海东表示,此次调整是考虑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过综合考虑研究确定的。城乡实行不同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主要考虑到当前城乡差距及城乡生活费用支出的不同。

  他同时表示,中国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在落实国家基本扶助制度的基础上,各地政府会不同程度地提高扶助金的标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学者估计,早在2009年,中国失独家庭的数量就突破百万。王海东则透露,2013年,全国共67.1万人领取特别扶助金,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访谈中,王海东还介绍了他担任司长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他表示,这个司是卫生计生委组建后新成立的司局,重点是扶助“计生家庭发展”。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同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王海东介绍,中国家庭呈现小型化、关系离散化、传统功能弱化等特点,卫生计生委专门设立家庭发展司,具有现实意义。世界上已有60多个国家或地区设置了与家庭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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