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生张淑侠被控拐卖儿童一案,今日(12月30日)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淑侠被检方指控贩婴6次,拐卖婴儿7人,并间接导致其中1名婴儿死亡,张淑侠从中获利数万元。
检方指控,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张淑侠以董某所生男婴有病为由,让家属签字放弃婴儿。当晚张淑侠将男婴抱回家中,打电话联系潘某。7月17日凌晨3时许,潘某以2.16万元的价格将男婴买走。其后潘某经人介绍及协助,以5.98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给河南省内黄县的一对夫妇。
7月20日上午,董某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遂向公安局报案。由此,产科医生拐卖新生儿一案也随之被曝光。被拐卖的新生儿中,除了一名女婴因被卖后不久死亡而被抛弃,其余婴儿均已随后被警方解救并送还至原家庭。
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张淑侠被指控拐卖6个家庭的共计7个新生儿,其中有一对为双胞胎女婴。张淑侠多以家属所生婴儿有病为由,让家属放弃婴儿,自己再以2万元至3万元左右的价格将婴儿转走,中间人以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价格联系卖给河南、山东及陕西富平本地的夫妇。
渭南市检察院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部分医护人员与人贩子相互勾结,贩卖儿童的案件。张淑侠作为医院妇产科医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通过欺骗手段规劝他人放弃婴儿,或将家属自愿放弃的婴儿拐卖给他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检方指出,本案被拐卖的对象是儿童中的婴儿,且均是新生儿,属于刑法中重点保护的对象。张淑侠拐卖儿童多人,并造成被拐卖的一名儿童死亡,具有两项从重情节,依法应当严惩。
张淑侠的辩护律师对张淑侠构成拐卖儿童罪无异议,但对于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有异议,指出6次拐卖行为中,其中两起是产妇患有传染性疾病,作为妇产科医生的张淑侠是从职业的要求出发,告知传染风险是其职责所在。
律师还认为,婴儿死亡不能作为对张淑侠的加重情节。医院的病婴儿被放弃现象很普遍,医生不可能也无条件救治每一个被放弃的婴儿。他还指出,婴儿父母是自愿决定放弃婴儿并签字确认的,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被拐事实的发生负一定责任。
张淑侠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向受害者家属致歉,并认罪伏法,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陕西富平妇产科医生贩卖新省婴儿案件被曝光后,2013年8月3日,陕西省卫生厅称,这是一起严重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
8月9日,陕西富平县对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进行了宣布,该县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此前,张淑侠已被该县卫生局吊销执业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