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建议保监会督促险企追偿“8·12”天津爆炸案百亿保费

2017年11月08日 19:02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天津滨海爆炸事故的保险赔付金额已达81亿元,预计赔付将超过100亿元,NGO和环境律师建议保监会和财政部督促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但也有观点认为索赔难度颇大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下称“8·12”事故),给保险业带来高达百亿元的理赔余震。 图/财新记者 郭现中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楠茜 记者 苑苏文)11月8日,非政府组织“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下称环友科技)向中国保监会和国家财政部寄出《建议函》,建议监管机构督促在“8·12”天津爆炸案中背负巨额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向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依法索赔。

  已过去两年多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下称“8·12”事故),给保险业带来高达百亿元的理赔余震。但多名法律人士指出,当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损失后,爆炸事故责任单位却没有积极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

  “我们建议保监会责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代位求偿权时效期内,对‘8·12’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提起诉讼、依法索赔,挽回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同时,请保监会督促其他遭受损失的财产保险公司积极代位追偿,使‘8·12’事故获得公正合法的善后处置。”环友科技在上述题为《关于督促大地、人保等保险公司在天津“8·12”事故中依法索赔的建议函》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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