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环保部应标明地方空气质量造假数据并公之于众

2017年11月25日 07:42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环保部官员回应称,既要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绝不姑息,又要科学、准确评估造假行为对数据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但仍有专家表示,应该通过透明行政阻吓数据造假
自2013年开始,环保部每月公布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并对74城进行排名。在空气污染治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京津冀地区政府头等大事之际,该排名广受关注,地方空气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冲动巨大。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 记者 周泰来)有关如何处理空气质量数据造假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11月23日,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在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财新网此前发表的《独家|环保部放宽空气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处罚措施 邯郸等城市或得利》一文,称环保部一方面没有放松处罚环保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力度,另一方面要科学、准确评估造假行为对数据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尽可能用技术手段还原、恢复数据的本来面目。环保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环保部应当将弄虚作假的数据标明出来,并且向社会公示。

  自2013年开始,环保部每月公布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并对74城进行排名。在空气污染治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京津冀地区政府头等大事之际,该排名广受关注,地方空气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冲动巨大。

  11月20日,财新网发表独家报道《环保部放宽空气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处罚措施 邯郸等城市或得利》,财新记者获悉,今年9月底10月初,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在一份文件中明确,对发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用当月监测数据的日最高值替代弄虚作假当日的监测数据,而之前则是用当月监测数据的日最高值替代当月平均值。只把造假当天的数据用高值替换,对整月的空气质量数据不会有太大影响,因此业界普遍认为,新的规定对数据造假的惩罚力度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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