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个体商户十年倾倒230吨废定影液获刑两年

2018年01月31日 07:50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废显(定)影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毒性废物,但由于从中可以提炼出硫化银,经济效益可观
南京一个体商户王某10年间从影楼收购废显(定)影液,从中提炼硫化银牟利,并非法倾倒了230多吨废液,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因污染环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赔偿环境修复费用总计达184万余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赵煊)南京一个体商户王某10年间从影楼收购废显(定)影液,从中提炼硫化银牟利,并非法倾倒了230多吨废液,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因污染环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赔偿环境修复费用总计达184万余元。

  据南京市环保局消息,2016年9月22日,南京玄武区环保局接群众投诉,反映在红山街道北苑一村有人向下水道倾倒有刺激气味废水。接诉后,玄武区环保局联合玄武区公安分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认定该处一名个体工商户王某有非法处置废显影液的重大嫌疑。公安部门随即对王某进行了询问,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王某供述,他长期从事废显影液收集、处置工作,主要是通过化学方法从废显影液中提炼贵重金属,期间多次有过向下水道倾倒废显影液行为。

  据《南京日报》1月30日报道,检方称,2007年以来,王某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多家数码影像有限公司收购废定影液,提炼废液中的硫化银,随后,直接将余下废液或者倒进下水道,或者倒入家附近的河中,截至案发,共计有230多吨废液被非法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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