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问世 李飞掌舵

2018年03月13日 12:05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李飞长期在全国人大任职,从事立法工作;该委员会多名成员均为法律专业人士
资料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图/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杜晌 记者 单玉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新一届组成人员产生。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出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为沈春耀、江必新、丛斌、徐辉、胡可明、刘季幸、周光权,委员为于志刚、王俊峰、闫傲霜、许安标、孙宪忠、吴浩、张荣顺、张勇、郑淑娜、钟志明、柴绍良。

  李飞今年64岁(1953年6月生),河北清苑人。公开资料显示,李飞早年当过知青,参加过支农工作。1971年,李飞进入北京大学东方语言文学系学习日语,1974年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外事科工作。1978年,李飞考取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正式成立,正在北大读研的李飞还未毕业,就被选中参与制定涉外经济法的工作,由此开启他的立法工作生涯。1981年研究生毕业,李飞被正式分配到法制委员会经济法室,参与制定了当时急需的一系列涉外经济相关法律。2003年至2013年,李飞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参与了数十部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其间,他还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和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起,李飞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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