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长江沿岸固废源头 生态环境部要追责当地政府

2018年04月10日 15:10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生态环境部强调,要查清源头,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地政府尽快建立健全废物处置机制
资料图:2016年12月29日,长江江苏省太仓段岸边,被倾倒在长江太仓段的2000余吨生活垃圾。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杨睿)近期长江沿岸发生的多起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4月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北京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会议强调,要按照《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开展专项行动,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直辖市)作为重点区域,认真排查沿江沿岸固体废物,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妥善处置。要查清源头,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地政府尽快建立健全废物处置机制,切实消除环境隐患。

  会议同时指出,要及时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移交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限期解决,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强化督察问责。

  除环境部外,其他多个部委也开展了协同打击固废倾倒长江等违法行为的行动。2018年3月下旬,水利部启动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目的是查清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范围内的固体废物位置、体量、规模等情况,并形成点位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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