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空气质量标准应更严 臭氧污染须管控

2018年04月11日 11:58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报告建议,应制定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像PM2.5一样设定具体的数值目标进行臭氧管控,并提高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数量,将山东泰安、莱芜和山西晋中加入到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
资料图:2017年5月18日傍晚,北京空气污染为轻微污染,但伴随近两天高温而来的还有严重的臭氧污染,环保部门表示,18日白天北京的臭氧浓度已经达到中重度污染水平。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史圣园)北京大学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尽管过去五年京津冀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但臭氧污染已成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的一个突出问题。4月10日,北京大学统计科学中心和光华管理学院共同发布了《“2+31”城市2013-2017年区域污染状况评估》(下称评估报告),该报告分析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区域的31个城市过去五年空气质量的状况和变化趋势。

  这是自2015年3月以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统计科学中心讲席教授陈松蹊及其团队发布的第五份空气质量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五年京津冀城市的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陈松蹊认为,这得益于大气环境监管措施的严格实施,也得益于经济增速放缓、生产排放减少。

  评估报告在“2+26”城市的基础上加了三个京津冀的上风向城市——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以及山东省的泰安、莱芜市,共统计了“2+31”个城市的172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过去五年间的污染物监测数据,以及43个气象站点过去七年的气象数据。数据总量超过1亿2000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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