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城市流动人口居住问题何解

2018年04月23日 15:06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对城中村实施推土机式和“贵族式”的改造,将原住民安置到新的住区,难以满足城市贫困人口的住房需求,相反,将城中村合法化、改造升级非正规社区,更有利于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前所未有的城镇化进程伴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图/视觉中国

  文|田莉 姚之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前所未有的城镇化进程伴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在农村内部推力(贫困离心力)与城市外部拉力(就业向心力)的双重作用下,农村释放的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截至2015年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77亿人,占城镇人口比重为37%。在居住地的选择上,这些流动人口大多聚居于 “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租金低廉、管制松散、违章建筑泛滥的地带,成为社会矛盾冲突频发的区域和政府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但是,对于刚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却是梦想开始的地方:虽然环境破败、空间逼仄,却提供了实现未来美好梦想的落脚之地。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的公共投资长期向城市倾斜,大量优质服务资源如教育医疗设施等高度集中于大城市,引发大量人口向大城市集聚。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借助市场化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迁徙自由,通过“用脚占取”的方式,进入大城市分享改革成果与公共服务,承担很多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收入低”的工作,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收入差异,同时也加剧了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看病难、犯罪率增加等问题。近年来私下或公开进行的严控大城市人口措施包括以教育控人、拆迁城中村、扫荡群租房等,引发一系列社会动荡(刘远举,2017)。虽然2014年全国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了“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由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的重大战略,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我国当前户籍制度、就业制度、财政制度和城乡土地制度共同编织的社会制度框架下,大多数进城农民并没有获得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仍然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如公共住房、子女教育等。究其原因,是缺少促使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制度安排。张彰等人(2018)经过收益和成本测算,指出政府面临的主要成本压力集中在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管理三个方面,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与社会保障的负担相对较小。以2014年数据为基础测算,全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中,保障房建设需要占到75.95%,城镇公共管理成本占14.93%。因此,解决保障房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的重中之重。然而,在房价日益高企和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今天,如何挖掘存量空间的潜力,解决进城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呢?很多城市中广泛存在的城中村,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空间。

  外来流动人口是否具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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