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开始了
16年过去,首批签约进入中国煤层气开发的五家外资公司如今只剩下格瑞克一家还在坚守。对于即将到来的变局,格瑞沃浑然不觉,他将与中联煤在合作中发生的摩擦归结为中联煤个别领导的干扰,仍继续坚持履行产品分成合同。
但中联煤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加之引入新股东的谈判正在进行,一旦谈判成功,资金和技术都将不是问题。中联煤公司开始着手清理一些在他们看来成果不佳,或者作业不规范的外国公司,扩大自营范围。
格瑞克就是中联煤的清理目标。
2010年5月10日,中联煤向格瑞克发出了《关于合作的四个煤层气对外产品分成合同不再延续的通知》。2011年3月9日,中联煤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终止与格瑞克公司延续四个产品分成合同的声明》(下称声明)。声明称,中联煤与格瑞克签署的江西丰城、山西沁源、山西柿庄北和安徽潘谢东的四个对外合作产品分成合同勘探期已到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中联公司与格瑞克公司的上述四个产品分成合同不再延续,双方在上述四个区块的合作关系终止。
2011年10月,中联煤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将上述四块对外合作勘查区块变更为自营勘查区块,将勘查单位由格瑞克改为中联煤公司自己。
对于终止上述四个对外合作产品分成合同的理由,中联煤在向国土资源部的提交的申请中表示,根据合同规定,勘探期期满、或勘探期延长期期满时为止,合同区内没有任何商业性煤层气的发现,本合同即告终止;根据油气行业国际惯例,油气产品分成合同勘探期到期没有商业性发现,外方合同者前期风险投资全部沉没,应无条件退出,合作终止。
在终止上述四个对外合作产品分成合同后,格瑞克在山西柿庄南区块的产品分成合同也未能幸免。中联煤以同样的程序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变更勘查许可证的申请,理由是山西柿庄南产品分成合同所约定的准备期和延长期早已到期结束。根据合同约定,格瑞克在准备期内未获得煤层气探明储量,也未完成使项目进入开发的义务工作量,所以合同在准备期结束后终止。
2012年1月,国土资源部颁发新的勘查许可证,将勘查单位从格瑞克改为了中联煤。这意味着中联煤也终止了与格瑞克在山西柿庄南的产品分成合同。
中联煤原董事长孙茂远表示,清理格瑞克的想法从2008年就有了。“2008年格瑞克勘探合同到期,我就想做。2009年启动清理工作,但当时遇到中石油退出,没有做成。2010年又开始部署,这时我已经要退休了。”
在中联煤看来,格瑞克的问题,包括作业违规、虚假投资、自行销售煤层气等等。
“我们每年都会对格瑞克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现在看来,格瑞克确实没有达到勘探期内合同投资和作业的要求。”孙茂远称,虽然其他对外合作区块也没进入ODP,但他们的投资实实在在,也有些区块有了商业发现以及先导性生产。“但格瑞克都快十几年了,除了柿庄南,其他区块一点进展都没有,发展速度过慢,没有赶上我们其他区块和全国规划的发展速度。”
一般产品分成合同,会对勘探期期间,外方的最低投资额以及作业情况进行明确规定。格瑞沃表示,“我们的作业和投资都达到了合同要求,格瑞克在中国16年已投资22亿元。”
他列举绿龙燃气的财报为证,称达到了产品分成合同所要求的最低需求。2012年上半年,格瑞克在中国的六个煤层气区块一共新增加了34口井,六个区块一共勘探作业了15325米。
格瑞沃表示,格瑞克是一家上市公司,不存在虚假投资问题。“我们的财报每年都被全球第五大审计公司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做审计;在中国因为有外汇管制,很容易能查到我们的外汇记录都是美元投资。”
至于目前阶段生产出的煤层气如何销售,格瑞沃表示,产品分成合同约定格瑞克可以自行销售试验井的煤层气,无需与中联煤进行分成,“与中联煤分成只有在格瑞克收回投资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