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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摸底P2P借贷

2013年07月03日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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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担保能力低且存在资本金抽离等现象,央行提出适时出台有关法规,明确监管部门
news 原图 随着P2P贷款行业的蓬勃发展,伪造标的、资金链断裂、携款潜逃等案件时有发生,越来越多的问题随之浮出水面。安心/CFP

呼吁监管

  央行有关报告认为,目前,国内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业务性质无明确界定,对该业务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晰,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适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认为,P2P行业本身就是一个中介平台,只负责发布借款人的信息,出资人根据标的信息判断是否愿意投资。这个行业本身依靠行业自律就可以,不需要特别监管,需要的只是边界的划分。

  “有人打着P2P的名义,实际发售理财产品、从事信贷担保,这都超出了P2P的范畴,那么,它从事什么业务,就应接受相应部门监管。”白澄宇表示。

  为防范金融风险隐患,央行还建议由央行、银监会、商务部、公安部等相关部委联合成立联合治理P2P网络贷款专项业务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研究治理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情况,联手打击相关违规违法行为。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央行5月召开了针对P2P行业的研讨会,但监管层普遍认为目前P2P行业规模尚小,线上只有三四百亿元,加上线下也不足600亿元,和信托、基金市场相比,太微不足道,因此目前还和互联网金融放在一个篮子里观望,尚无具体的监管思路。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目前首先要明确行业性质,才谈得上下一步由谁监管、如何监管。目前有可能将P2P行业定义为单纯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也可能像美国一样,将其定义为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发行机构,归证监会监管。

  顾崇伦也认为,长远来看,P2P行业会向资产证券化的方向发展,就像在美国的P2P公司LENDING CLUB、PROSPER等,每一笔贷款都需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登记,并通过P2P平台以收益权凭证的形式出售给出借人。因此,从证券的角度来寻找监管思路或许是一个方向。

  许建文认为,无论未来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希望能够针对行业几个突出的问题尽快拿出方案,其中包括对债权标的真实性和透明性的抽查、对高管金融行业背景的资格审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对资金安全的管理、和央行征信系统的对接,以及对行业执照的设计和颁发。

  张俊表示:“这个行业的门槛低,导致从业企业多,鱼龙混杂,很容易出现伤害行业口碑的事件。所以我们希望监管政策成熟一项,实施一项,先把主要的窟窿堵住,让行业发展更良性。”■

  本刊记者刘冉对此文亦有贡献

英文相关报道参见:http://english.caixin.com/2013-07-04/100551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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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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