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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杨达才一审获刑14年

2013年09月05日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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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被法院认定受贿25万元,另有50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他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9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杨达才案进行一审宣判。8点20分,载有杨达才的囚车驶入法院。9点30分,法院于3号庭进行公开宣判。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陕西省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合计529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杨达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25万元人民币;杨达才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504万余元且无法说明来源。

  2010年底,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向陕西省安监局申请取得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为加快审批速度,永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永安于2011年5月经朋友介绍找到杨达才,请求杨达才给予关照,并于当日在杨达才办公室送给杨达才5万元人民币。后杨达才安排陕西省安监局负责资质审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尽快出具审核报告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于2011年10月批准永安公司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为对杨达才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其关照,常永安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3月在杨达才办公室送给杨达才各10万元人民币。上述三次共计25万元人民币,杨达才均予以收受并据为己有,后将其中20万元存入银行,5万元用于个人开销。

  对于杨达才所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杨达才及其妻子高武云、儿子、儿媳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1177万余元,其中300万元系其高武云代亲属理财的资金,其余877万余元为杨达才家庭实有存款,被告人杨达才家庭历年已发生支出共计238万余元。以上实有存款和历年支出共计1116万余元,其中611万余元能够说明来源,其余504万余元无法说明来源。

  2012年8月26日凌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重大车祸,造成36人遇难、2人重伤。当天,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视察事故现场却面露微笑的照片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引起舆论谴责及热议,杨被网友封为“微笑局长”。随后,网友通过人肉检索,发现“微笑局长”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牌手表,又因此被网友称为“表哥”。

  2013年2月22日,经陕西省纪委调查,杨达才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的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杨达才表示愿认罪服法。

  据财新记者了解,9月5日的一审判决中,对杨达才犯受贿罪的自首情节不予认定。杨达才当日身穿01号的橙色囚服,未对是否上诉进行表态。■

责任编辑:段洪庆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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