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千余户居民经历了近40小时不能做饭、不能洗澡、不能使用卫生间的煎熬后,北京市朝阳区泰华滨河苑小区终于在10月17日零时恢复了自来水供应。
泰华滨河苑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中断,肇因系物业公司拖欠电费,电力公司切断公共区域用电,致使水泵无法供水所致。16日下午,愤怒的居民上街堵路,在此压力下,经朝阳区政府协调,电力公司暂时恢复了供电,但事情并未彻底解决。
此前的14日上午10点左右,泰华滨河苑小区居民董先生发现家中没水了。和他一样,整个小区千户居民都被停水。这样的遭遇对泰华滨河苑小区居民来说,并非第一次。2011年5月4日、2012年4月12日和今年9月24日,小区居民先后三次遭遇停水。
业主董先生说,以前停水基本上是当天停当晚来,这次停水整整两天,上千户居民无论家中是否有老人、病人、宝宝,都只能到小区院子里接点无法食用的冷水维持生活,没法做饭、洗衣、洗澡、冲厕所。很多业主给12345热线打电话,给95598电力公司热线打电话,都无济于事。“要不是16日下午一些业主上街堵路,事情还得不到解决。”
财新记者获悉,三年来,泰华滨河苑小区居民三次被停水,均因物业公司拖欠电费所致。
负责泰华滨河苑小区物业管理的北京强信安保物业管理中心(下称强信物业)张贴在小区的告示,将未能缴纳公共区域电费的责任归咎于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
业主董先生反驳说,多数业主都是正常缴纳物业费,也一样被停水。何况部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强信物业可以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讨要物业费,而不是绑架全体业主耍无赖。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称电力公司)书面回复财新记者称,截至目前,强信物业共拖欠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电费2707274.07元(不含违约金)。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合同法》,“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因多次催缴无果,10月14日,北京朝阳供电公司依法对强信物业管理的用电设施停止供电。
该书面回函强调,强信物业拖欠电费的行为已属恶意拖欠行为。三年以来,电力公司通过电话、到户和书面等方式多次与强信物业沟通欠费交纳问题,为避免停电给居民带来的不便,多次向朝阳区政府汇报强信物业欠费问题。在此期间,为确保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电力公司多次暂缓采取停电催收措施。
据电力公司称,隶属于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强信物业,并无物业管理资质。财新记者致电强信物业,电话始终显示线路故障。
财新记者获悉,2012年7月,电力公司已将强信物业诉至朝阳区法院,2013年5月朝阳法院判决电力公司胜诉,强信物业需交纳拖欠的电费及违约金。强信物业不服,提出上诉,9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9月25日,电力公司向朝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电力公司回函中强调,强信物业作为国有企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供用电合同》,不遵守还款协议,不承担国有企业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义,直接导致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业主董先生认为,电力公司讨要电费应当循诉讼执行,必要时甚至申请强信物业破产的法律程序,这种断电导致停水的野蛮做法,对物业公司毫无压力。事实上,停水的当晚,强信物业的公共人员就已经不接业主电话。双方都以千户居民为人质,这种绑架居民的做法不仅没有国企丝毫的社会责任感,也没有一点人道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