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与权力制衡

   必须优化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权,规范县委书记权力

  县级政权的效率和稳定影响全国政局的稳定与发展。县委书记作为党在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拥有相应的事权。然而,如果县委书记权力过大,又有可能引发县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要实现县委书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平衡,必须优化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权,规范县委书记权力。

  厘权:明确权力边界、准确定位“厘权”,就是按照权力归属作出相应的界定,明确县委书记权力边界。职权清理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基础性工作。通常而言,县委主要有决策权、用人权和监督权,县委书记常常被看做是这些权力的“操盘手”。

  现实权力运行中,决策权往往会出现县委和县政府职能相混淆的情况,用人权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而监督权有时也会成为县委书记整治下属的手段。要消除这些弊端,必须厘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使其分别由党代会、常委会和纪委会掌握,推进权力架构的相对平衡。

  首先,明确党委机构的内在关系。依据相关规定,党代会是决策机构,常委会是执行机构,纪委会是监督机构。它们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县委常委会履行党代会的决策职能,定期向党代会作工作报告。纪委会在县委和上级纪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县委常委会由党代会选举产生,从而真正确立党的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地位,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其次,推行党代表常任制。通过健全党代表常任制,建立党代表质询和问责制,党代表有权质询县委书记对党代会决策的执行情况等。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都必须召开全委会,实行集体决策。

  第三,理清县委与县政府的职权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理顺县委与政府的关系,使县委权力公开运行能够与政府改革有机衔接。如建立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重大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方案,交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议决通过的方案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常委会票决通过后,政府启动实施。县委常委会票决不通过的,返回政府重新研究方案。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县委常委会否决,相互限制又相互协调,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制权:科学划分权责、恪守原则“制权”就是让县委书记在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常委会活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县委常委会的权力包括七项,即重要事项先行审议权,党的决议决定实施权,经常性事项决定权,县管干部提名、任免、处理权,重大突发事项处置权,代表县委行使领导权,其他决定权。县委书记权力也包括七项,主要有动议权、提名推荐权、干部调整方案审定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管理教育权和其他权力等。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县委书记和县委、县政府的关系,按照科学设置、合理分权、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科学划分领导班子成员的权责。

  制权的目的是要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均衡。为此,必须明确如下制权原则。

  一是遵守党委议事原则。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都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提出,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不对议题事先定调或作引导性发言,严格按票决制表决。每位常委的决策权应该是均等的,防止县委书记那一票的分量超过其他所有成员一票的总和,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

  二是恪守权力制衡原则。重点建立健全“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指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经、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 、任职回避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问责制、党务公开制度和巡查制度等,逐步形成书记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党内权力制约力度。

  三是严守干部任用原则。要求县委书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履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程序,干部任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注重从干部调整动议的起始环节抓起,明确动议时机、动议程序、调整频率、调整规模、任免纪律。县委书记不能违反干部任免规定,指定提拔人选或在离任前大规模调整干部。

  晒权:推进党务公开、公布清单“晒权”,就是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改革党委行为、建立重大事项发布制度,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县委书记执政水平。实际上,县委书记权力非常大,原因就在于权力运行不够公开,可能使权力运行机制产生扭曲,让人感觉县委书记好像“无所不能”。

  因此,要限制县委书记的权力,就必须从制定县委和县委书记权力清单入手,重点清理县委书记职权依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按照权力类别或项目,公示县委书记职权目录,厘清包括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纪委会、县委书记在内的相应职权,公开县委书记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运行规则,消除县委书记权力封闭运行的神秘感。

  通常而言,县委书记权力运行公开最基本的做法是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完善党委发言人制度,健全从公开县委重大决策到探索建立县委权力透明运行网络系统。

  在决策方式上,要将县委常委会决策议决制改为票决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尝试采用媒体现场直播县委常委会议事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消除县委书记权力运行潜规则,切实做到公开决策、公开用人、公开问责、公开执行。

  凡关系全县长远发展或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可以考虑扩大列席人员范围,现场全程由广播、电视、网络全媒体直播,并设立现场热线电话、开通网络和短信平台,让党员和群众反映愿望,表达心声。

  实际上,公布权力清单的具体方式还有很多,既可以采用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局域网、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整个过程,将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公众对县委书记所具有的职责明明白白。随着时代进步和科技日益发达,新的社会传播形式将会不断出现,将极大地丰富县委书记晒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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