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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光伏“双反” 中方反对设限

2013年05月09日 22:56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双方应本着磋商的精神,包括提升磋商级别,进一步化解争端和矛盾,中方不希望看到贸易战

  【财新网】(实习记者 铁瑾)中国商务部5月9日对中欧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作出回应称,中国与欧盟双方应本着磋商的精神,包括提升磋商级别,进一步化解争端和矛盾。

  在商务部举行的外贸结构调整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我们坚决反对设限,也将维护中方企业的利益。”“该案涉及金额超过200亿美元,关系到数十万人的就业,我们不希望看到贸易战。如果欧方对产品设限,中方将切实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希望欧方慎重采取措施。”

  因认定中国厂商在欧洲低价倾销,欧盟执委会当日早些时候同意向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面板征收惩罚性关税。据路透社援引欧盟官员的话称,欧盟将对此征收平均税率47%的关税。一旦欧盟执委会在其官方公报中公布决定,这项征税就将生效。

  姚坚表示,中欧是重要的经贸伙伴,对话磋商是解决太阳能光伏贸易争端的正确选择。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双方经贸合作领域非常广泛。妥善处理光伏“双反”案件,对于维护双边经贸关系大局意义重大。

  姚坚进一步指出,双方只有通过合作发展才能在国际市场上赢得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互利共赢。虽然中国对欧盟市场出口光伏产品,且规模逐年扩大,但中欧双方在光伏产业链上有着紧密的关联与合作,如太阳能光伏板生产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大部分进口自欧洲。

  “下一步,中国将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会更多进口欧洲的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设备和新能源发电设备。”姚坚称。

  欧盟预计于本月15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会议上征求所成员国贸易专员的意见。

  就在光伏“双反”案临近摊牌、欧盟与中国各自作出表态的时候,相关行业组织再次发声。5月9日,中国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与德国能源署总裁斯蒂芬•科勒(Stephan Kohler)联合在财新网发文“以联盟代替对抗”。两人提出,在中国生产的大约一半光伏产品使用了德国的生产设备。如果德国公司失去国际市场,就等于会失去80%的市场。希望德国企业与中国企业在产品全价值链的视野下加强合作。█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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