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尹蔚民:已多次提议公布调查失业率

2013年06月18日 14:59 来源于 财新网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认为,中国官方发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准确、真实、可靠;国际上普遍使用另一指标调查失业率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6月17日表示,人社部已多次向国务院建议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失业率”这一指标。

  尹蔚民当天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为十所高校千余名学生代表分析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期间答学生问时作此番透露。

  《京华时报》援引尹蔚民的回答称,中国现在也在试点统计调查失业率,人社部已多次向国务院建议,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公布这一指标。同时,登记失业率也会作为工作手段来使用。

  他说,这两种调查方法并不矛盾,可相互印证。“我认为,我们的登记失业率数据还是非常准确的,它也是真实可靠的。”

  此前,有官员对财新记者表示,登记失业率作为经济统计指标并不好用。

  中国一直以来公布城镇登记失业率,而国际上通行的是调查失业率,这两种统计指标的指标定义、统计方法及统计范围都不相同。

  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其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显然,这一定义排斥了那些想就业而没有进行自愿登记的失业人口,同时,它排除了农民工等非城镇户籍人口。

  自2002年以来,中国登记失业率一直维持在4.0%-4.3%的水平。即使是经济过热的2007年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深的2009年,也均未脱离这一区间,近三年中国的失业率均为4.1%。

  由于这一指标对于判断经济运行情况不敏感、不快捷,且统计范围有限,经济研究人士极少提及这一指标。这与发达国家就业统计的高频率及发布时所受关注程度,形成极大反差。

  调查失业率则用于反映符合失业条件的人数占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其中对常住人口的要求是在城镇居住满半年,并不要求其户籍在调查所在地,故可反映登记失业率中未被涵盖的农民工等群体。

  据财新记者此前了解,调查失业率实际上自2005年便开始统计,半年、月度的调查失业率数据只报送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内部使用。

  该指标原计划于2011年,即“十二五”规划起始年,向公众发布。2009年以来,中国官方部门及报告亦不断建议,要尽快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就业指标并予以公布,但至今未见踪影。

  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只提出,要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