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种种迹象显示,继“严打”食品安全犯罪后,公安部正在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环保部联合发力,形成“严打”环境污染犯罪态势。
6月1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会的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马维亚说,近期公安部将向社会公布一批被查处的环境污染案件,在联合执法、维护正常执法秩序以及案件移送、专门问题认定等方面,加强和环保部门合作,出台新的文件。
同一天,公安部发布消息称,2013年以来,公安部侦破了一批发生在辽宁、山东、湖南、云南等地的污染环境重大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8人,其中已公诉待审判24人,已批准逮捕10人,刑事拘留48人。
据新闻媒体披露、环保部门通报和各地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辽宁辽阳“幸福河”污染案、山东桓台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案、湖南株洲某化工公司倾倒化工废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目前均取得突破。
此外,公安机关前期侦办的广西“1.15”非法排放镉超标污染环境案、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山东郓城杨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山东滨州刚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等4起案件已侦查终结,涉案24人已移送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审理。
从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污染环境大案来看,一些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部分正规的化工、矿产企业,直接违法排放有害物质;
二是部分化工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废液及固体废物等,通过不法中间商,低价售给无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再非法倾倒;
三是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在这些案件中,有的非法排污的化工、采矿等企业系当地招商或扶持的高利税重点项目。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犯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并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行动联合查处等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整体合力。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部将挂牌督办,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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