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文件披露NSA部分监听无需授权

2013年06月21日 14:52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法庭授权文件,NSA分析师在多种情况下可自行决定情报处置,国会议员要求增加相关法律和法庭透明度

  【财新网】(实习记者 骆雅洁)6月20日,英国《卫报》又披露了两份来自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机密文件。文件显示,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isa court)允许NSA不通过申请地使用在美国境内收集的通信监测信息。

  两份文件中一份是针对非美籍人士的监听计划,还有一份记述了如何缩小对美国公民的监听范围。文件均由美国司法部部长霍尔德(Eric Holder)在2009年7月签字批准。

  不过,两份文件的授权是基于Fisa的修订法案(FAA)中的702条款,与“棱镜”项目无关。本月初被曝光的“棱镜”项目是建立在美国“爱国者法案”的第215条基础之上的。

  在文件中,Fisa授权NSA保存特定的信息监控记录长达5年。NSA也有权保留和利用“无意中获得的”国内通信记录,条件是它们包含任何可用的情报。此外,NSA还获得了在多种情形下保留记录的权限。

  《卫报》披露的文件还显示,这种监听和保留记录的判断是由NSA的分析师们做出的,无需法庭授权或上级批准。

  在“棱镜门”曝光后。 两名美国国会议员已于上周四(6月13日)提出一项议案,要求奥巴马政府解释NSA监听项目的法律依据,以增加Fisa及其法庭对公众的透明度。

  《卫报》报道原文链接: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13/jun/20/fisa-court-nsa-without-warrant

责任编辑:王嘉鹏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