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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严打涉毒犯罪 重刑率近24%

2013年06月27日 11:24 来源于 财新网
2013年1到5月,全国毒品犯罪案件生效判决重刑率为23.87%,高出同期全部刑案重刑率12.13个百分点。2012年重刑率为25.26%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在全国刑案重刑率下降的趋势下,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仍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毒品犯罪重刑率远高于同期全部刑案重刑率。最高法院在第26个国际禁毒日如此表示。

  6月26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毒品犯罪问题及毒品诱发的严重犯罪有关情况,并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披露,2013年1到5月,全国法院共新收毒品犯罪案件32606件,同比增长15.09%,审结28062件,同比增长15.7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0959人,其中739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重刑率为23.87%,高出同期全部刑案重刑率12.13个百分点。

  根据最高法院通报,2012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76920件,同比增长10.27%,审结76280件,同比增长10.16%,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1025人,其中2047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重刑率为25.2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81个百分点。

  对比上述数据可以发现,与2012年全年相比,2013年1到5月全国法院新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的增幅有所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有所下降。

  关于近年来毒品犯罪重刑率略有下降的原因,最高法院有关人士解释说,近年来,与吸毒相关的零包贩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轻罪毒品案件一直处于增长态势,导致近几年的毒品犯罪案件总数比前几年有较为明显的增长。在此情况下,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略有下降。但是法院对毒品犯罪始终坚持整体从严惩处的方针,对严重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没有变化,并且,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一直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近年来,吸毒诱发的侵财性、暴力性犯罪频发,毒品再犯、累犯比例较高,合成毒品所占比例迅速上升。针对上述毒品犯罪形势和特点,全国法院系统对毒品犯罪实行整体从严惩处的方针,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

  这一点在最高法院通报的五个典型案例中也有鲜明体现。如运输毒品的孙子尔火,贩卖、运输毒品的黄红中、王玉,吸毒后故意杀人的石超和毒瘾发作后抢劫的宁钢均,被判处并执行死刑,贩卖、运输毒品的俞彬、孙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但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各级法院也注意综合考虑不同情节,对毒品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对于确属罪行较轻,被动参与毒品犯罪,或者具有自首、从犯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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