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6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廖晓军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时指出,2012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反映出预算管理体制管理不够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建议健全决算制度、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审计监督和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
财经委认为,2012年中央决算草案比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预算支出调整较多,尤其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管理体制制度不够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加强等。
审计署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发现了一些问题,并从完善体制、制度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严格问责,并在2013年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据此,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要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健全决算制度,规范决算编制。中央决算草案应当按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或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作出说明。严格依法调整预算。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反映重点和民生支出的绩效情况。
——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优化税制,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财税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预算安排应在清理整合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适合地方管理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下放地方。
——要进一步研究提出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的口径和范围,完善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推进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为增强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研究编制三年期滚动预算。
——按照真实、完整、合法和效益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的审计。要加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重点民生支出绩效情况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健全财政体制和规范预算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
——规范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切实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担保承诺或违规融资行为。
——明确界定政府性债务范围和种类,抓紧研究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办法,向同级人大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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