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晨)7月1日起,又有三省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各地对调整的态度冷热不均。既有北京和陕西相隔一年两次上调最低工资,也有11个省区市虽然半年已过仍未公布今年的调整计划。
江苏、四川和辽宁三个省份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此,今年内已有20个省区市先后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620元;江西增长最多,最高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从调整前的870元一跃升至1230元,增长360元,工资水平属全国中等。
根据上述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目前仍有11个省区市没有实施或公布2013年调整方案。其中安徽、湖北两省上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都已是2011年。目前安徽的调整方案已上报待批,有望7月正式出台。此外,福建继去年8月1日上调之后今年也将适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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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实意义”一直存在争议。这是因为标准的调整常常滞后于实际用人成本的增加,且“政府指导价”明显低于大部分劳动者的主观感受。工资的上涨并非源于政府指导的驱动,更多由市场内在的供需决定。
以深圳为例,自2010年起深圳连续四年每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的1100元到2013年3月的1600元,在两年多时间里深圳的最低工资增长45%,虽然工资标准已居全国前列,但调整的频率和幅度仍然说明用工需求之大。广东省整体也有类似情况,三年多时间里最低工资标准累计上调520元,居全国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标准的增幅出现下降趋势。根据人社部数据,2011年全国24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区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今年已有的20个省区市调整的平均增幅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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