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银监会近期已要求商业银行电子化上报和登记理财产品信息。“以前只是书面上报,现在是通过电子化的形式,要逐步建立起电子监测平台。”接近银监会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这将改变监管部门被动监管的局面。
据了解,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将实行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新发行的理财产品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理财产品,不得发售;并要求商业银行于7月31日之前登记完成自2011年至今所有已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
对于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不规范现象,银监会将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其理财产品的发行。
与此前书面上报理财产品的备案制相同,商业银行要在在发售理财产品之前十日向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备案电子化报告。
财新记者获悉,早在去年此项工作就已由银行业协会牵头准备,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专门设立相关部门,开发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登记系统。
2012年底,银行业协会成立了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推动银行理财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
此前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式是,银行每个月一次向银监部门上报自查的理财产品余额及资产配置、资产状态等信息,银监会只能事后看统计结果。该电子平台监测系统的建立将有助于监管部门事前监测银行理财市场。
业内资深人士对此评价称,国外的监管重点是产品透明度、信息披露是否到位、对于客户是否公平等,属于机构的规范性监管,只要买者自负,与监管者没有关系。但中国的监管者,既要规范机构行为,又要看业务质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不清晰、投资者不成熟等因素,尚未建立买者自负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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