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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陆续重启多起死刑旧案

2013年07月05日 09:01 来源于 财新网
7月4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说:纠正错案是司法自信的表现
资料配图:法槌。 剑华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胡格)今年以来已经有至少6起争议案件在中国各地重启审理。最著名的莫过于上个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搁置八年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重启司法行动,犯罪嫌疑人王书金声称自己才是这起案件的真凶,而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最新的一次案件重启,是7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福建人念斌涉嫌杀人案。

  这起案件发生于2006年7月27日。念斌的两户邻居在晚饭后出现中毒症状。事后检验认为,毒物是一种叫氟乙酸盐的物质,它常见于某种老鼠药中。这起投毒案导致两名孩子死亡。时年30岁的念斌被视为重点怀疑对象。

  之后案件进展表现出中国特殊案件典型的戏码。嫌疑人在侦查期间招供,又在开庭期间翻供,称之前是屈打成招。来自北京的律师据理力争,相关领域颇有名望的专家也认为地方侦查机关在鉴定工作中存在失误。但福州市中院在裁判过程中对律师的意见未予采纳,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福建省高院在二审中曾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第二次一审后,福州市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念斌继续上诉,福建省高院之后维持了死刑判决,但到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死刑判决被不予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是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历史上很长时间内,这项工作被最高法院下放到各省高级法院进行。2007年,为了统一死刑案件尺度,维护死刑案件质量,贯彻“杜绝错杀,尽量少杀”的方针,最高法院收回了这项权力,并从全国各地抽调法官,新组建了多个刑事审判庭负责这项工作。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最高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被控投毒杀人的福建人念斌早就被执行了死刑。

  念斌的辩护人、来自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的张燕生表示: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毒源。当晚受害人食用了鱿鱼和稀粥两种食物。侦查机关的结论说,念斌向水壶投毒,氟乙酸盐通过做饭用的水进入食物。律师则认为:此案毒源没有查清,因为鱿鱼食用量和中毒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而那些只喝了稀粥没吃鱿鱼的人并没有中毒。

  2012年初,该案在北京进行了一次专家论证。曾在最高法院法医处、公安部毒物鉴定处和北京市公安局毒物分析室任职的三名专家一致认为侦查机关鉴定工作存在失误。他们分析认为:现有材料无法证明水壶中的水含有氟乙酸盐。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死刑复核阶段,最高院合议庭的一名法官曾远赴福建,和此案相关证人进行了面谈。该案经复核后结论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后案件开始新一轮循环。福建省高院又一次将案件发回福州市中院重审。结果出人意料,2011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又一次、也是之前5年来第三次判处念斌死刑。

  在中国的死刑案件中,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很少出现地方法院和最高院意见相左的情况。“自从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情。”一位曾在最高法院刑事法庭工作过的法官说。

  在7月4日的庭审中,念斌的辩护人继续他们的无罪辩护。在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李肖霖律师撰写的辩护词中,律师们不仅指责警方刑讯逼供,还怀疑办案人员因为徇私舞弊,放过了真正的嫌疑人。

  据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先后有:河南平顶山中院于4月25日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无罪;5月3日,福建高院宣布,福清爆炸案五名上诉人无罪;5月17日,浙江高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并做出国家赔偿,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220万元;5月22日,浙江嘉兴中院指控项生源为杀害萧山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真凶,项生源当庭认罪,由于此案坐了17年冤狱的田伟东、陈建阳等五人沉冤得雪。平反这些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念斌案7月4日二审开庭当日,正值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吉林长春召开。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开幕式上说:“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各级法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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