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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如何择校

2013年07月08日 16:30 来源于 财新网
无论何种择校模式,调和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自由选择权是永恒的难题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佳秋)各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多遵循就近原则。政府极力促进公立学校教育的发展和稳定,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

  上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逐步放开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在一些国家,择校制度甚至得到了政府的推行。若以和学校分区相关性为根据,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择校模式可大致分为严格的学校分区、一定程度学校分区和自由择校等几种模式,分别以日本、美国、英国等国为代表。中国香港特区放开民营学校敞开择校渠道促进分配公平的模式也深为业界推崇。

  无论采用何种择校模式,调和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自由选择权的矛盾始终是个难题。

  日本:学区内公平与选择并存

  日本的义务教育一直具有较强的集权色彩。

  二战后,日本迅速立法确立了义务教育无偿制原则。《教育基本法》一方面规定了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另一方面为确保教育机会均等,在全国确立统一规范,对学校设备到教学内容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法》规定市町村(政府)必须设置所辖区域内的学龄儿童就学所需要的小学和初中,把举办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确定在了市町村。其后几十年,日本一直遵循严格的“通学区域制度”,即学生就读的公立中小学必须为学生所在学区内的学校,跨区就学所受限制极高。

  上世纪80年代,“教育选择的自由权”理念被提出。1997年,文部省向督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同学区域制度弹性运用的通知》,开始逐步接纳择校的弹性化。目前日本公立学校的择校形式主要有“自由选择制”“街区制”“邻接区域选择制”“特认校制”“特定地域选择制”等,基本与学区挂钩。

  东京品川区2000年开始 “街区制”择校,即由市区町村教育委员会把该区分为几个街区,每个街区包括原来的若干通学区域。小学生入学可在所在街区的小学中自由选择,中学生则可以在区内公立初中中任意选择。当学校的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人数,先保证学区内原来的学生入学,再根据抽签决定剩下的学生能否入学。

  日本政府的改革提供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择权,但政府未放弃维护教育公平的举措。政府保证充足的义务教育经费以实现各校教学条件、设施的规范化,并实行从教师到校长的轮换制,保证了各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经合组织2012年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的初等教育中98.90%为公立教育,中等教育的第一阶段公立学校占92.75%。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教授王晓辉2009年的一项研究,目前按照严格的学校分区入学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其中包括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

  美国:多元择校,允许跨区

  美国的义务教育主要实行以学区为单位的就近入学。美国教育实行联邦、州、学区三级管理体系,学区是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共教育的基本单位,是州立法机关许可的准法人团体。

  作为准法人团体的地方学区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它既有权民选教育委员会及管理学区公共教育事务,同时有权对学区内居民征收财产税,为学校筹集教育经费并进行分配。美国的学区不仅不完全依据行政区划划分,还具有多种类型,一个州通常不止存在一种学区类型,各州能够自行决定学区的大小和数量。

  在择校制度形成之前,除少数上层阶级家庭或具宗教信仰的学生可选择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美国的适龄儿童大多只能就近入学。由于学区内的教育经费除政府补贴外还有一部分来自学区的财产税,故直到今天通过购买“学区房”进行择校的举措仍然风行。

  公立学校的垄断、单一和缺乏活力日渐招致公众的不满和怀疑。20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美国的择校制度初步形成。美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改革为公民在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中择校提供更多的便利和选择的自由。

  公立学校的择校主要通过建立特殊学校实现,包括“磁石学校”(magent school)和“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磁石学校”是最早的由公共资金提供资助的择校形式之一,主要针对儿童的某种特殊兴趣开设富有特色的课程,它提供多种不同的课程或方案,且采取自愿入学的方式,学生可以不受学区限制地选择学校。“特许学校”是一种公校私营的形式,奉行公立教育的基本原则——不收费、面向所有学生、无入学考试、接受政府拨给的和公立学校相同的生均教育经费。“特许学校”是一种非宗教性质的公立学校,主要面向社会下层,一般规模较小,但在人员聘用、课程设置、经费使用等方面拥有自主权。此外,从80年代开始,陆续有州实行“开放入学”的办法,规定只要对方学区和学校有容纳的空间且有相关的反歧视法律,就应允许家长跨学区择校。

  私立学校的择校由来已久,包括多种形式如教会学校、私人或团体开办的学校、家庭学校等。政府并不干涉个人选择私立学校的自由,同时通过发放教育券、进行教育税减免等形式支持家庭选择私立学校。

  开放择校是美国政府提升教育竞争力的措施之一,但在保证家长自由选择权的同时,联邦和州政府也通过诸如“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和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来尽可能维持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包括实行教育改革,推行“优胜劣汰”的拨款方式等。

  英国:向家长和学校赋权

  英国的义务教育经历了“11岁考试”、三轨制、就近入学等不同政策后,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扩大家长的择校权,最终发展成当下家长择校的模式。

  20世纪70年代末期,英国两党展开了关于扩大家长择校的激烈辩论,其后,《1980年教育法》颁布施行。法案在赋予家长在公立学校体系内进行选择的权力的同时,还规定家长代表有权进入学校董事会,从而直接对学校事务施加影响。八年后,《1988年教育改革法》进一步将招生权由地方教育当局转移到学校,实行“开放注册”,赋予家长对任何学校的选择权,并规定所有地方当局管理的中学和具有300人以上的小学、中间学校可在自愿基础上申报脱离地方教育当局,成为中央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90年代后,家长的择校权进一步扩大,一方面,法律开始允许家长在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间进行自由选择;另一方面,简化了“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的审批手续,放宽限制,通过增加“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和建设特色学校促进了英国中小学的多样化局面。目前,英国的义务教育经费已完全由国家负担。

  英国的家长择校政策在打破教育垄断、提升竞争的同时,也因其给学校过多权力而导致了不公平的存在。家长的择校权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学校手中,而事实上,申请者是否居住在学校所在地或附近的标准也始终为各学校所重视,这也导致了“学区房”的火热甚至弄虚作假的产生。

  为此,英国政府在1980年教育改革开始的同时亦进行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以保证在自由择校前提下的教育公平。

  《1980年教育法》通过实施“辅助学额计划”把家长择校的范围延伸到私立学校,从公款中拨给“家庭不富裕但天资聪慧的儿童”所需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帮助其进入私立学校;同时,给予不满择校的家长以诉讼权。《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实行“按人头计算教育经费”政策。1998年《学校标准和组织法》对择校过程做出规定,要求学校必须保障家长择校的公正和透明,且降低以能力为取向来选择学生的比例。2007年,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制定的新“入学办法”在英格兰生效,规定禁止通过了解学生家长的经济情况、社会地位和家庭背景等方式录取学生;不再给特长生和经济上能够赞助学校的家庭的孩子提供优先入学权等等。

  除英国外,国际范围内支持自由择校的国家不在少数。这些国家有的实施完全自由择校,如比利时在宪法中承认了家长的选择权;有的则在自由择校的原则下考虑到社会的普遍利益而有所控制,如瑞典、丹麦等。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教授王晓辉2009年的一项研究,实施此模式的国家在经合组织中占1/2。

  香港:有教无类,放开民营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目前在义务教育择校制度上最具示范性的,是实行派位制的香港地区。

  香港的派位制包括自行分配学位和统一派位两部分,其中自行派位占30%,可按照家长和学生的意愿自行报名。统一派位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最大程度地排除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分配学校和学校的标签化。

  在自行派位阶段,家长所申请的学校不得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且申请的中学不受地区限制;学校则根据订定的招生准则及比重自行录取学生,可设面试,但不允许设笔试。当扣除重读生及自行分配学位后,学校将剩下的学位用于统一派位,其中有10%的名额不受学校网的限制,剩下的90%名额按照学生所属校网由学生家长进行选择。

  在派位过程中,电脑将学生成绩分为三组别,但每一组别中的学生编号为随机产生;同时,此组别中的学生成绩排名不予公开,政府也不将留存记录。这意味着每所学校都会包含三个组别的学生。

  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已经录取的学生的录取结果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不允许提前告知家长。在整个过程中,政府和学校将按照法律规定公开信息,为家长进行选择提供充足的资讯。

  事实上,香港当下派位制的形成亦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与北京类似,香港在四五十年代也经历了外来人口大幅增加、只注重部分学生和部分学校的阶段,但随着财政投入实现无歧视、学校类型实现多样化,“名校”就逐渐被淡化了。

  目前香港的义务教育学校最多为津贴学校,数目占72%,它是由社会团体或组织承办和管理,政府资助的学校。在香港,学校的种类包括官立学校、津贴学校、直资学校、私立学校和国际学校等多种类型,其中津贴学校和官立学校占78%,均接受全额财政补贴,收生完全按照政府派位机制;其他学校的资金来源、收生情况和教师聘任待遇视学校性质而定。

  此外,香港政府规定,财政应保证所有学校均有足够的教学资源和合格的师资,对学生和学校的投入不应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拨款标准按照学生人数或者班级规模统一拨付。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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