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霞)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人日前在公开场合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把国家级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的制定列入2013年三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职能部门即将成立法规起草小组,开始历时一至两年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京华时报》近日透露了以上消息。与此相佐证的是,2012年12月,《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出台,该规划首次提出将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并在三年内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国家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专家组成员、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告诉财新记者,他曾参与《全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起草工作,但最近并没有收到任何课题的通知。不过他认为,出台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法规,“很有必要”。
近日,深圳市人大拟定《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首次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拟将吸烟罚款从20元增加到500元。据了解,1998年,深圳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地方性控烟法规,但颁布14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将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禁烟范围、公务活动中禁烟等方面要求严格。此前,在全国其他地市,如兰州、哈尔滨、天津、北京等地也相继出台一些控烟措施,但实际执行效果却不甚理想。
“地方性的控烟法规,保护的仅仅是少部分人。”崔小波说,“如果没有全国性的控烟法规出台,无法保护广大二手烟民,所以这样一部全国性的法规出台是很有必要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李强博士告诉财新记者,女性、青少年等是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的主要群体,每年中国有大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导致的疾病,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
李强认为,与其他国家相比,目前中国的控烟效果、政策实施状况是非常落后的。他说,目前中国主要的控烟措施有四点:一是在公共场所禁烟;二是提高烟草税;三是禁止广告促销、赞助;四是在烟盒上标注健康警示。他说,“除了某些地方政府在公共场所禁烟这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其他方面基本上没有任何进展,所以中国现在与控烟先进国家的差距非常远,已经远远落在后面。”
李强说:“烟草业对于控烟的干扰在中国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认为,烟草专卖制度政企不分,烟草业的领导权掌握在中国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手里。而崔小波也认为,中国的控烟措施受到烟草主管部门和烟草行业的极大阻碍。
李强认为,国家级控烟条例要是能够出台,“无疑对国家是一件很大的好事。”而针对如何加强控烟措施,他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在烟盒上印制警示图形,二是要提高烟的价格,三是要禁止烟草公司做各种类型的促销和广告。
2005年8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承诺在2011年1月9日前采取积极有效政策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防止公民接触烟草烟雾,并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至今,《公约》在中国已经生效七年,但这一承诺并没有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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