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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择校源头何在?

2013年07月09日 16:30 来源于 财新网
面对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急切的渴望,政策制定总在教育公平和个体自由选择权两个目标之间摇摆不定

  【财新网】(记者 任波 实习记者 杨佳秋)虽然对择校“禁”字当头,但北京乃至全国普遍运行的是一套初中入学学位双轨制分配模式。北京小升初除了电脑派位即大派位之外,教育部门还允许或默许学校采取其他多种入学招生渠道,经过多年演化,现有主要名目多达八种,均提前于大派位进行招录。

  据财新记者了解,其中除推优、特长生、民办校招生和寄宿校招生指标额度为公开信息,其余升学渠道的指标分配各校比例不同,外界难以确知,操纵空间很大。

  小升初复杂的双轨制并非一日铸成。中国初中入学招录制度也曾经历过规则单纯的岁月,但面对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急切的渴望,政策制定总在教育公平和个体自由选择权两个目标之间摇摆不定。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初中升学实行统一考试制度,重点学校根据考分进行选拔优秀生源。直到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前,即便对于应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的义务教育,稀缺的资源也是向培养优秀人才倾斜,办好重点学校的思路一以贯之。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除了诸如北京的景山学校、北海中学这样为特权人群子女设立的学校,当时除了考分几乎没有择校的余地。

  1986年颁布实行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此后,“就近入学”,“学区“的概念逐渐引入,借学区择校的基础上,入学选拔仍主要以考试为准。为了竞争重点校,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日益加重。以权择校和以钱择校风气渐起,政府着手严控择校行为。

  中国初中入学政策开始明确“禁止择校”。国务院办公厅1996年下发文件,规定“不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小学和初中招收‘择校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一定要把‘择校生’高收费问题坚决遏制住,重点是大中城市。”“要坚决制止各种形式以权择校的‘条子生’和‘关系生’。”这一阶段,为了给学生减负,北京市取消了毕业统考,改由各小学自行出题,优秀生源由学校推荐,但要求严格控制在3%-5%之内。

  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考试也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以对口入学或电脑派位的方法取而代之。此间政府对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的行为一再明令禁止。北京早在1998年便实行电脑派位,高度强化派位的公平性,要求公立学校取消“市级三好学生”报送升学制度,“三好”荣誉称号不再与升学挂钩,特长生的数量则严控在小学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并在次年进一步要求压缩至1%以下。

  择校需求却并未被真正抑制。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后,为了弥补公立教育资源的不足,中国政府允许开办民办学校,择校风向民办学校转移。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颁布施行,时任教育部长周济提出: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名校办民校。在教育部门首肯下,不少公立学校也纷纷改制为民办校,或者办起了校中校。如人大附中、清华附中、北大附中等先后办起民办公助类分校。其中清华附中的分校,清华实验中学更是和清华附中水乳交融,不但共用师资,甚至分享同一个校园。通过民办校择校或收取择校费成为合法模式。在北京第十一中学担任科技副校长的学者,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曾晓东表示,此举虽然也难避免民办校产权不明晰等制度原罪,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选择性需求。

  此后各地教育部门的政策更加摇摆不定,参差错杂。在从中央到地方反复重申的严打择校口号中,择校的尺度事实上被放大。2003年后,北京市将入学政策制定权下放各区县,特长生等择校方式的招生比例也交各区县自行拟定。21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刘胡权分析,放权之举进一步推动小升初入学渠道的多样化。大派位以外的招生比例逐渐上升,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复杂格局。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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