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道)河南郑州律师姬来松日前对财新记者说,其转所执业屡屡受挫,原因是受到郑州司法局的干扰。
姬来松是在河南小有名气的律师,参与过北京“崔英杰杀城管案”、湖北“彭宝泉被精神病案”等案件的辩护工作。 作为维权律师,姬来松积极参加公共事务,先后参加联名建议对劳教制度进行调整,呼吁修改《看守所条例》等行动。2012年,姬来松还参加了河南民间的“反对平坟运动”,呼吁审视河南多个地方政府推行的平坟复耕行为。
2013年6月初,姬来松所供职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因受到相关部门压力,律所负责人约谈姬来松要求其离开。姬只得再找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然而,在即将进入新律所时,姬来松遇到了阻力。本已打算接收姬的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称,该所明确受到了来自郑州市司法局的压力;郑州司法局的主要理由,是姬来松参与过相关公民行动。对此说法,财新记者暂未获得郑州市司法局的正面回应。
7月8日,第一次转所受挫之后,姬来松再择新所准备继续持业。这次姬选择的律所是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对于律师转所执业,郑州市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满足审核条件即可变更执业机构。 办理好转所手续后,华泰律师事务所在拟转入意见一栏,已明确同意接收并盖章。在河南省司法厅审核意见一栏,对姬的审核意见系“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在姬来松的审核表上,其“执业道德持业状况”一栏,考核是“合格”;而原所的意见,亦是“同意转所”,接收方也表示“同意转入”。
不料,第二次转所又泡汤。准备接收姬来松的律所称受到压力,不能接收。在原已表示“同意转入”的转所审核表上,该律所在原来的意见后面再添上了两个字:作废。
第二次转所受挫后,姬来松只好寻找下家。但是,联系了五六家在郑州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后,对方无一例外都告知,“上面知会过了,不能接收你”。
“郑州司法局用这种做法阻止我正常转所,已严重背离其为民服务的工作职能,属于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姬来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