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宫靖
广东江门鹤山市长伍宇雄7月13日上午宣布,江门鹤山核燃料项目不予申请立项。原本,这是一个能解决中国2020年核电站所需的50%燃料的大项目,在业内看来污染可控,但一场群体性事件,让该项目落地成为泡影。
近两三年间,中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这使中国重大经济项目落地的生态发生了转变——由原先的“闹也不停”,紧急转向“一闹就停”。
笔者想要指出,“闹也不停”是漠视民意,是不正常的;而“一闹就停”,表面看是尊重民意,实际上是没有实现与公众充分沟通,也不正常。
有一个社会现实,各级政府应该认识到:中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后,初步富裕也初步有权利意识的公众,对环境破坏的现实产生了空前的焦虑感。这种焦虑感会可能导致一种结果,即只要大型化工项目落地,不管真实污染情形如何,都会有公众选择抵制。
回顾近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可以发现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在事件前后应对失当、缺乏经验。这些事件的发生、发展,似乎有着一个通常的模式:
地方政府出于惯性拉拢大项目,作大经济,向国家有关部门拿下立项批文。在项目动工前的漫长过程里,几乎很少告知附近公众。或者,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只是简单地告知一些概念性内容,武断地说没有环境污染。
当项目动工,或消息不可避免地成为网上热点事件后,官方和企业才匆忙抛出环评文件,而这个环评文件的生成过程许多人不知道,其结果又基本是较为简单武断地结论——“没有污染”。
于是,公众觉得自己的环境知情权被漠视,环境群体性事件便时有发生。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生态中,稳定性事件处理不好,地方官员的官位一般难保。为平息群体性事件,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宣布不再建项目。“一闹就停”顺理成章。
显然,上述项目的预落地和取消过程,都没有实现民众充分沟通。项目本身到底有哪些环境危害,有没有危害,危害是否可控等本该理性讨论的问题,反倒没有成为真正的热点。公众和官方两方面的非理性,主导了整个过程。
台湾地区也曾经历严重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时期,但后来吸取西方经验,走向正规的民众沟通程序,最终化解困局。显然,中国大陆在未来也必须找到一种常态模式,实现与民众的正常、理性沟通。
国际上的正常程序一般是,项目有初步意向时就向民众公告,政府和企业会吸收附近民众成立一个三方共管的常设机构,听取民意,并通过有公信力机构和专家讲清楚项目的环境危害以及危害控制措施,政府和企业会回馈公众一定的公共设施和就业岗位,允许公众在未来常态监管项目的环保措施。会有正规的环评,这就是民意广泛参与的过程。三方会形成契约,企业一旦越线,会受到重罚。
尽管如此,西方国家和台湾地区的民众,就项目进行的环境抗议仍然时有发生。面对抗议,当地采取的措施是,听取公众意见,但仍然通过民主和法律程序决定项目的存亡或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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