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妍)继国家食药总局“三定”方案完成之后,国务院确定了地方食药机构改革的时间表:今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将依次完成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改革涉及的具体整合部门包括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及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政府确定。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多位专家指出,食品安全是一项从农田到餐桌、多学科交叉的复杂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机构改革要分清各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强调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按照国务院的改革思路,食品安全监管还是以省为单位的地方政府负总责,但在具体改革过程中,由于涉及卫生系统的执法及技术队伍、农业系统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全国设置的食品质量监测机构等,系统复杂、队伍庞大成为改革难点。
7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正式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其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职能由北京市质监局、工商局、北京市食安办等机构共同承担。新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原来食品、药品分散的监督、管理职能将统一。
另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正式挂牌时间、机构、编制、职能“三定”详细方案将在近日陆续出台。
作为机构改革的风向标和先行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将为各地机构改革提供样本。同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表明,此次机构改革提高了食药监局的级别,扩展了职能,明确了各部门责权一致的原则,同时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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