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特约记者 刘颂杰
整治豪华超标“楼堂馆所”,中央再出重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犹记得,今年3月,新政府上任伊始即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对各地、各部门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这次的《通知》,可谓是在一番摸底清查之后,出台兑现承诺的实施细则。
表态与举措如此紧锣密鼓,概有三层原因。一者如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所言,办公用房超标准,大建豪华办公楼等,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也成为腐败的一个重要领域。据《中国青年报》不久前的报道,湖南某市因修建豪华政府办公楼引出腐败窝案——项目综合基建投资高达15亿元,最终牵出厅级官员两人、处级官员5人,所涉罪名包括贪污、受贿、行贿、窝藏及转移赃物等。
再者,楼堂馆所耗费的巨额投资势必挤占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政策动向课题组”2006年8月10日公布的一组数字:当年全国各级国家机关的公款招待费是3700亿元,公务用车费3986亿元,公款出国考察费2400亿元。如果再加上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会议和培训支出,修造豪华楼堂馆所和更新办公设施的支出,以及部分离休高级公务员的特需支出,国家机关自身开支占年度财政支出要高达30%以上。
更为重要的是,当下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使得中央到地方必须“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685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95亿元,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而全国公共财政支出597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21亿元,增长10.8%。统计局报告也承认,“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然而,过紧日子的决心大,并不代表裤腰带真的能勒紧。过往多年,类似规定其实层出不穷。早在1999年,原国家计委就出台过细致入微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07年中办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也曾明确规定: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2009年3月,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
但令人遗憾的是,严词禁令虽多,高楼华厦照常升起。在河南省信阳市,某镇政府斥资3000多万元,修建了一栋8000多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人均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均达甚至超过国家规定的省部级党政机关的标准。信阳市发改委2008年的建设批复文件显示,该镇办公楼“项目总投资控制在960万元内,资金来源为自筹”。又如,山东某市公路局日前以“公路工程设计监理信息综合楼”为幌子,修建总造价预计在7000万元左右的豪华办公楼,外墙全部镶嵌大理石装饰。可见,地方政府总有办法突破禁令:审批可以报低价,一旦立项则暗渡陈仓、大幅超标;不让盖“党政机关办公楼”,则改头换面建“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财政没钱,则要挟辖内企业“自愿捐助”。种种“高招”,不一而足。
要真正遏制“办公楼腐败”,还得靠制度性约束。首先,涉及党政机关的任何建设项目,从审批到验收,必须有一套能“反规避”的制度安排,防止地方以变通方法逃避监管,如制造《通知》印发前已经开工的假象,或以其他名目开工建楼或改建装修。在清查、处罚上,必须有可量化的硬性措施。对于超标项目,绝不能一停了之,必须追查责任。豪华办公楼遍地开花,盖因地方官员有“法不责众”之侥幸心理。如继续既往不咎,则严令只能流于纸面。其次,必须做出安排,让社会监督落到实处。2013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时说:“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事实上,老百姓对豪华官衙的“不舒服”也由来已久,却诉求无门。最后,在财政吃紧的当下,严把预算关,并堵住地方政府种种变相的“融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切断“办公楼腐败”的资金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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