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邢昀
在中央财政收入几近零增长或微增长、地方收入增速下滑时,国务院仍作出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决定,这使得多年来商界和学界呼吁的涵养税源、培根固本终成现实。
7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这项意在为小微企业减负的政策,出台于经济减速、财政收入增长低于预期之际,与以往靠政府主导投资刺激的政策思路迥异,当为各界赞赏。
进入年中,财政部门多次透出消息,今年中央财政收入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艰巨。上半年中央财政收入累计32311亿元,同比增长1.5%,比预算目标低5.5个百分点。根据1-6月中央财政收入情况,财新记者计算,要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剩余6个月收入增幅需达到13.9%。
而8月1日开始,“1+7”个行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受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中央财政收入面临的减收因素不少。
由于中国税制设置不合理,同一个税基可能会被重复征税,经济增速变动、物价水平对税收收入影响明显。当经济高速增长时,财政税收收入增速总是大幅超越GDP增速,但当GDP增速下滑时,财政收入下降得更快。
以往经验表明,财税部门在此情况下仍有其对策。如清理补缴上一年欠缴收入,提高某类商品(如卷烟)消费税,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征管等,确保相关收入增长。
在今年的境况下,硬性地要求确保收入增长目标,可能的途径之一便是像以往那样,加强征管,强调“颗粒归仓”。而这类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行为最终会对经济中的微观主体伤筋动骨,损及未来。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近期在分析产业形势时就提到,今年以来,尽管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仍然保持在较低水平,但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的大幅上升,导致企业生产成本持续增加;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压缩盈利空间,导致运营风险较高。
经济学者近年来也时常提及,一方面垄断行业构筑了重重进入屏幕,民营资本投资受阻,另一方面,各类税费以及高房租、高地价、资金成本等,均对中小及微型企业形成压力。
为此,在企业经营困难时刻,放水养鱼,涵养税源,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措施,降低各类收费,给市场参与主体松绑,短期内可能会造成税收或财政收入有所减少,但实际为今后内需成为增长动力积蓄了能量。
长期来看,宏观经济基本面仍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要保证财政收入完成预算,前提条件是保证经济平稳增长。观察过去数据,财政收入和GDP增长存在相对稳定的相关关系。自1998年-2012年,中国GDP现价增长率平均为12.89%,财政收入增长率平均为19.09%。简单测算,财政收入对现价GDP的弹性为1.48。即使今年经济增速降至底线7%左右,全国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目标料无大碍。
实际上,中央政府不必纠结于财政收入预算目标,反而应在收支矛盾突出的困境中,切实削减政府机关行政支出,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使其成为长效机制;在设计上,对小微企业设定一个免征额则更为有效。中央政府认为此次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而实际上,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数量,可能远低于600万户,这样,减税的力度存有折扣。
企业的担心值得引起注意。有小企业主提出,因税收增速减缓,基层税务局为保完成任务,以前1万元销售额核定征税300元/月,会不会变成核定销售额为2万元,然后征税500元或600元。若如此,则税负不减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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