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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城管为何屡现暴力执法?

2013年07月30日 16:42 来源于 财新网
管理政策没有从百姓角度出发,只讲城市好看;城管职责超出其职权范围,法律没有赋予采用暴力的权力,但他们又必须完成任务

  【背景】7月17日,湖南郴州市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黄细细夫妇二人发生纠纷,双方有抢秤、推搡等行为,现年56岁左右的邓正加倒地死亡。

  事发后,社会争议泛起。从今年5月31日网上流传的延安市城管执法人员跳起踩踏商户头部视频,到湖南瓜农死后第二天的7月18日哈尔滨再现城管殴打商贩和记者;以及7月25日,北京田先生举报陪女儿什刹海“练摊”被执法人员围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屡屡发生。

  城管屡犯血案的根源在哪里?城市管理与民众谋生诉求之间,该如何平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指出,城管是由建设委员会发展而来,主要职责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由于城市管理任务越来越多,超出城管队伍的管理能力,因此要不断扩充人员。不像公安民警,城管人员编制录用门槛较低,这就造成城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容易产生暴力执法

  于建嵘表示,从法律上讲,城管人员没有采取强制性暴力的权力。但现实是,城管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必须和小摊贩、老百姓打交道,而在执法过程中又存在操作性困难。城管暴力执法的根本矛盾就在于:法律没有赋予城管采取暴力的权力,但他们又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所以不得不借助于一些非法的强制性手段。正是因为城管的职责超出了其职权范围,才会导致社会上的“血案”。

  于建嵘指出,城市管理和民众谋生诉求之间本来不存在矛盾,问题根源在于管理政策没有从老百姓角度出发。于建嵘说:“管理的目的没有为老百姓思考,这里也不行,那里也不行,只讲城市好看。”他还举例称,在上海有的地方就专门开辟一片地,供小摊贩摆摊。这就规避和化解了潜在的城管与小摊贩产生冲突的问题。总之,城市管理要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城管不要太强制,要文明执法,多一点理解和包容;小摊小贩则要遵守法规,规范经营。

  (财新实习记者 徐巧 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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