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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权和分权的错配

2013年08月02日 10:56 来源于 财新网
分权和集权经常被意识形态化,但实际上有适用的层级和领域。中国普遍存在分权和集权的错配,并与政府能力的错配相交织,在改革中需要从政府的根本职能出发重新检视和分配权力、能力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俞建拖)在经济体制改革讨论中,“分权”是一个被时常提及的关键词。从中国过去改革的成功经验来看,分权(或者放权)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正是对市场微观主体资源配置和决策权的还归,才使经济体恢复了生机和活力。不仅如此,分权或多或少地与决策民主等议题联系在一起。因此分权在有些时候成了一种政治正确,变得意识形态化了。

  与分权相对,集权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种“政治不正确”,因为它听起来与综合“专制”之类的词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被人们弃若敝屣,被不假思索地加以排斥和拒绝。这也是意识形态化的表现。

  为什么要分权?

  对分权不假思索地鼓励,和对集权不假思索地排斥,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对这两个词的内在属性缺乏了解有关。因此,讨论改革中的分权,有必要先问问“什么是分权”、“为什么要分权”。

  如果按照权力使用者的层级来分,分权大致可以分为“纵向分权”和“横向分权”两大类,前者指的是权力在上下不同层级之间的划分,后者通常是指在同一层级上的权力划分,被划分的权力性质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譬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税收划分,权力性质都是税收;而政治中的三权分立,则是对立法、行政、司法三种不同权利性质的划分,这三种权利共同构成广义上的政府权力。

  那么,为什么要分权呢?

  纵向分权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权力来源有关。现代国家的特征是主权在民,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人民授权的前提是政府要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一级政府都需要对本级行政区域内人民的公共服务作出反应。这就要求赋予每一级政府相应的权力,使之有能力履行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与权力运用的效率和效果有关。处于较低层级的政府,对本地人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以及政府的所掌控的资源、约束条件、可行技术选择拥有更充分的信息,因此理论上能作出更适合本地的决策,所以需要向下分权。

  横向分权的原因也有几个方面:一是为了避免过度集中的权力得不到制约并且损害弱势个体的自由;二是通过权力的相互制衡和有限斗争减少匆忙决策的风险。总的来说,横向分权的工具性特征更明显,更像是一种技术安排。

  为什么要集权?

  对集权解释视角有很多种。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可以理解为集权是维护既得利益群体的一种手段。这种解释有很多现实依据,也受到很多分析人士的偏爱,但这不是唯一的解释。

  同样不可忽视的,是集权在效率上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不可小视,因为这部分地解释了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增长的原因。快速的决策,快速的执行,大范围地动员资源,集中解决核心的问题,等等。话说回来,这种速度不是没有代价的,而且一旦决策出了偏差,纠正起来也更费力。在有些时候,集权还导致了短视化和政策视野上的窄化,因为没有充分的辩论过程揭示潜在的风险。所以,在效率意义上,集权也是有利有弊,最终需要平衡集权和分权的得失。

  集权的另一个合理性是消除地方主义带来的(负)外部性。通常人们在论述负外部性时,只关注市场中个人和企业造成的外部性,但却往往忽略了政府作为现代市场行为主体之一的负外部性。环境问题、市场分割问题、公共资源问题,都是地方政府负外部性突出的领域,越是层级低的政府,问题往往越突出,越需要在更高一级政府上统筹。

  中国的集权和分权

  从给人们的第一印象看,中国好像是一个过度集权的国家。但是仔细探究起来,中国在分权和集权上的面目其实很模糊。

  譬如,如果要看财政能力,中央政府控制着大部分预算内公共收入,这应该算集权。地方政府的主政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命,这也算集权。但是,如果要看中国最顶层的权力分配,实际上是高度横向分权的。如果看一个省委书记的权力,那又是实行联邦制(高度的纵向分权)的美国州长所不能比拟的。所以,笼统地评判中国是集权还是分权是不确切的。

  更准确地说,不论是在横向还是纵向意义上,中国是在集权和分权上充满错配的国家。在中央层面,横向分权过度,部门林立,职能分割,为政策的出台制造了颇多掣肘。在地方,某些领域中央(或上一级政府)在财政和人事上高度集权,但是在一些具有区域和全国性的公共领域,如环境、统一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又过度分权。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的横向分权又不够,造成了地方主政官员权力得不到约束。更助长了前述公共领域问题的失控。

  因此,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需要首先立足于政府的核心目标——为全体人民高效地提供充分而有质量的公共服务。由此基点出发,方能在中央和地方层面上梳理权力的性质,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划分权力,进而匹配与此相对应的公共资源。不论是分权还是集权,都需要在上述核心目标下进行检视。

  就当前而言,改革方向应该是:在中央层面,需要继续坚持推进大部制,减少过度横向分权,精简政府机构和提高效能。此外,还需要加强在环境、国土规划、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集权;在地方层面,需要加强地方的横向分权,特别是对主政官员权力的制约;在微观层面,政府部门应大大减少对微观主体市场准入、定价、交易等基本经济权利的侵犯并保护私有产权。

  政府能力分配与权力分配

  在一般的公共政策讨论中,人们关注权力分配甚于能力的分配。即使也讨论泛泛意义上的执政能力,也现有将权力的分配和能力的分配结合起来考虑。有权力并不意味着有能力,仅顾前者不考虑后者,很容易出现治理的危机。有足够大的权力,却没有充分的能力,就有如让孱弱小孩舞关老爷的大刀,纵然可能把刀举起来,不是容易伤着自己就是容易伤着别人。

  政府的能力不只是财政能力,还包括受过良好训练的公务人员、充足的公共服务技能,以及使这些资金、人员、技术良好结合并高效提供公共服务的体制。不论是在中央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权力的错配与能力的错配在不同程度上相并存,并且相互交织,这实际上制约了公共服务的传递。

  解决政府权力与能力的错配,不能依靠增加政府规模(资金和人员),因为中国已经拥有一个超大的政府,政府“物理扩容”的空间有限。可能的出路有几个方面:一是改革公务员体制,调整官员结构,淘汰冗员,引进人才,实现规模不变(甚至压缩)下的结构优化;二是重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使之更有利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三是借助外力,积极培育公民社会组织,鼓励智库发展,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私人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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