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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有望释放200亿元占用资本

2013年08月03日 10:05 来源于 财新网
保监会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预计寿险全行业将从老保单中释放200亿元的资本占用,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

  【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8月2日,保监会召开通气会,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并宣布了利好寿险行业发展的几大重要消息,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即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被降低了,以及允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可到4%左右(见《保监会:寿险费率改革试点启动》《养老年金业务准备金评估利率可达4%》)。

  此前,与欧美国家相比,国内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资本占用相对较高。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指出,之前各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最低资本要求,平均算下来风险保额权重为0.3%左右,而此次几乎下降了一半,变为0.15%。

  “其中意外险下降的最多,之前的比例为风险保额的0.3%,现在降为0.06%。”袁序成介绍。

  最低资本要求降低了,意味着保险公司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占用资本少了,可使用的资本就多了。由于该项规定适用于所有有效保单,既包括新保单,也包括老保单。

  保监会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可以释放73亿元的资本金,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望提升24个百分点。假如这部分资本全部用于开展新的保障型保险业务,可支持发展新业务1460亿元。

  其他上市保险公司亦可受益。据保监会测算,中国平安可以释46亿元的资本金,可支持发展新业务962亿元;中国太保可以释13亿元的资本金,可支持发展新业务266亿元,新华保险可以释11亿元的资本金,可支持发展新业务224亿元。

  保监会此举具有两项主要意图,“一是释放老保单占用的资本,二是新保单同样适用,希望鼓励保险公司能多开展一些保障型的保险业务,加强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袁序成说,“投资型的产品,资本占用很大,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又不够好的话,可能不会选择做那么多投资型的产品。”

  此项改革不仅与寿险费率改革相配套,也是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改革的重要部分。“以前保监会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比较缺乏经验,现在实行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是对欧美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简单借鉴,现在来看,对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最低资本要求显得过高,所以要改。”袁序成说。

  “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本来就没发展起来,如果占用资本过多,更不利于其发展了。”袁序成说。2012年普通型人身保险整体保费规模仅900多亿元,占寿险保费的比例仅为8.2%。

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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