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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曝光两起违规建豪华办公楼事件

2013年08月09日 16:53 来源于 财新网
一是湖南常德国土局兴建19层办公楼,一是湖北孝感市地税局建16层办公楼;称“有的已紧急作出处置,有的仍然置若罔闻、继续建设”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3月全国“两会”后,新任总理李克强与中外记者见面时“约法三章”,提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8月8日,新华社发表文章认为,新政府落实“约法三章”取得初步成效。其中,对部分地区“问题”楼堂馆所回访发现,“有的已经紧急作出处置,有的仍然置若罔闻、继续建设”。

  6月底,有媒体曝光,湖南省常德市国土局兴建19层的豪华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约29648平方米,且局长办公室装修极为豪华,面积超过“部级标准”。新华社回访发现,目前,原局长办公室已挂上“阅览室”标牌,局长办公室移至一个10多平方米的小办公室。同时,常德市党委、政府已决定,收缴办公楼超标部分,由市政府统一调剂使用。

  5月,湖北省孝感市地税局被曝光“建16层豪华办公楼、人均2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此次新华社回访发现,大楼造价预计超过7000万元。目前,塔吊仍在运送材料,工人仍在施工。

  所谓“楼堂馆所”,分为非经营性的和经营性两类。根据1988年起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非经营性的楼堂馆所包括办公楼、会议楼、大礼堂、招待所、展览馆、纪念馆,也包括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有较高级装饰的干部宿舍和干部病房等。经营性的楼堂馆是指旅游旅馆、涉外公寓、写字楼、游乐场。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通知》要求,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对于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中央政府不断下发文件,要求刹住地方滥建“楼堂馆所”之风,但各地豪华政府办公楼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在一些国家级贫困县,也被揭露耗资上亿建造政府办公楼。

  例如,2007年,河南固始县被爆耗资两亿修建行政服务中心,同期开建的多个政府部门大楼也造价不菲,包括花费3000万元修建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等。而该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约2.89亿。

  此次中央下发“限建令”后,仍有不少地方被爆光巨资兴建豪华办公楼。例如,7月底,有媒体报道称,河南林州民政局以建设“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名义,举债1000多万建成一栋近1万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人均使用面积多达50平米。

  (财新记者 林韵诗)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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