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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内部通报前员工内幕交易举报门

2013年08月09日 12:24 来源于 财新网
深交所内部要求,部门经理要注意关心员工的私生活,并要考虑由此透露出来的“人品”是否会影响到工作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深交所前员工李洪弢内幕交易举报门,目前举报人未提供进一步证据。深交所表示此人已经离职,离职前未发现明确证据,因此未移交证券稽查。

  但此案在深交所内部引发震动。接近深交所的知情人士说,在深交所体系内,近日通报了此案,并提出部门经理要注意关心员工的私生活,要考虑由此透露出来的“人品”是否会影响到工作。此举被内部人士谓为“连坐”。

  深交所内部通报此事时,将李洪弢和举报人之间的纠纷解释为生活作风问题。男方为31岁的新加坡“海龟”硕士,女方37岁,以怀有男方孩子为由要求结婚,男方拒绝。于是,女方以男方玩弄女性为由,今年1月份向深交所人事部告状。经深交所调解,男方答应给女方50万元,并已支付25万元。

  深交所认为男方人品不可靠,将其劝退。余下25万元男方拒付,导致后来的内幕交易举报门。

  7月28日,举报人以“雨过天会晴elvababy”之名在微博宣布,李洪弢任职“深交所中小板公司专管员”时,两次通过手机给她发信息,泄露了三支股票的重要内幕信息,并展示了手机微信的截图为证,并称其中两支股票当时属于李洪弢管理。

  第一次是2012年10月10日,李洪弢通知她关注赞宇科技(002637.SZ)。当天该股涨停,次日开盘继续高开。第二次是2012年10月11日,李洪弢再次微信通知其“速度关注”龙泉股份(002671.SZ)和国统股份(002205.SZ),当天两支股票皆有利好内部消息,次日双双停牌并公告有中标项目,15日复牌时,开盘价直接涨停。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向财新记者确认,李洪弢当时任深交所中小版公司管理部监管员。三只股票中的两只当时是否由其负责监管,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不予置评。(参见财新网7月29日报道,《深交所回应举报前员工内幕交易案》)

  接近李洪弢的一名知情人士没有否认这一点,只是向财新记者表示,监管员负责的上市公司经常会变更。

  举报人所述的三只股票并非深交所“信批直通车”成员,也即内幕信息在披露之前,要预先申报给上市公司监管员,时间会提前一两天。也即作为上市公司监管员,完全有机会比市场提前获知相关公司的信披内容。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告诉财新记者,按照中国《刑法》和高法有关内幕交易相关规定,假设微信内容确由交易所员工在工作时间发出,不管有没有人根据短信内容进行了股票交易,都是触犯了泄露内幕信息的违法行为。如果泄露内幕信息的次数超过3次,就属于情节严重,需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接近李洪弢的一名知情人士指出,李洪弢否认微信是他本人发出。当时李洪弢和举报人一起生活,女方经常借用男方的QQ、微博等工具,双方发生矛盾时,女方“抢过李洪弢的手机。”

  举报人则向财新记者表示,“当时正是上班时间,手机肯定在李洪弢手里。”她并表示,自己掌握几段录音证据,可证明这一点。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向财新记者表示,因举报人非实名举报,目前还没有发现充分证据证明李洪弢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因此未上报稽查部门立案稽查。

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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