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 杨娜)财新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中国招商局集团原计划在银行间债市发行1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计划未能推进,招商局已将永续中票发行计划转换成中期票据。交易商协会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当前债市市场行情不好,推出永续中票的时间窗口不合适;至于何时会推出,“尚无时间表。”
永续中票这一创新产品类似于国外的永续债,后者是国际市场上较为成熟的债务融资工具之一,作为长期限含权债券的重要代表,永续债具有高票息、超长久期等特点。一般情况下附有赎回条款和对利息的调整等条件。
不过,市场人士分析称,永续债的核心作用是可以作为补充资本的工具,但目前中国境内的会计准则体系对此不支持。
根据国际市场经验,大部分永续债券偿还顺序在一般债券之后、先于股票,具有一定的权益属性——对于银行等金融企业,永续债券一般被视做可计入非核心一级资本的混合资本工具;而对于非金融企业,其发行的永续债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为权益工具而非债务工具。因此,在中国境内发展银行类长期限含权债券产品有助于中资商业银行业通过多种资本工具满足巴塞尔III标准;而对于实业企业,发行权益型长期限含权债券则是提高权益水平同时又不摊薄股东权益的理想选择。
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石磊认为,永续债是在流动性非常充裕而股票估值很低时,补充资本改善负债率的良好工具,但关键是国内的政策支持才可行。
分析人士指出,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国内的会计准则不支持永续债的权益性质,发行人动力不强;而对于境内中资银行来说,可以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比永续债方便,因为永续债是新产品,投资者还更难适应。
目前,香港市场发行永续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共有4家,分别是华润电力、龙源电力、中信泰富和融创中国。
国际市场上永续债券的大规模发行则主要集中在最近十年内。发行主体主要是银行。彭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4月末,全球永续债券的发行总额已超过8000亿美元,其中国际市场上银行占永续债券发行主体总数的45.25%;其次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约占发行主体总数的23.05%,特殊目的机构约占16.00%,实业企业约占12.36%,其余为政府机构。另外,永续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集中在标普评级BB+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