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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发改委的反垄断罚单

2013年08月15日 08:36 来源于 财新网
自2011年11月以来,发改委已开出5张大额反垄断罚单,其中4张集中在今年开出,罚金总额近15亿元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8月12日,国家发改委(下称发改委)针对黄金饰品行业开出首张反垄断罚单。按照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的要求,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银楼等5家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作出罚款总额1059.37万元的处罚决定。

  这是发改委近一周内开出的第二张反垄断罚单。8月7日,发改委曾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6家乳粉生产商罚款近6.7亿元,刷新发改委反垄断罚金的最高纪录。

  近年来,发改委加大了反垄断的执法力度。据财新网统计,自2011年11月以来,发改委已开出5张大额反垄断罚单,其中4张集中在今年开出,罚金总额近15亿元。

发改委反垄断罚单

  今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这是中国政府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1年11月14日,发改委对国内企业开出了首张反垄断罚单,山东两家企业垄断一种抗高血压药物的原料药,将原本每公斤不足200元的原料最高哄抬到2600元,两家企业共被罚款700多万元。

  另外,2011年11月9日,发改委宣布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随后,两家企业承诺整改,但仍未结案。

  《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发改委作为执法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时间来决定处罚幅度。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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